关于对临夏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对临夏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临州建发〔2022〕112号
各县(市)住建局,建设单位、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夏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监理单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通知》临州建发〔2022〕31号文件要求,我州大多数总监能够主动将承揽的工程项目如实上报,但也存在个别监理公司和总监在上报项目时,避重就轻,报大避小的现象。特别是阳光平台、直接发包、签订合同的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多监”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理行业仍然出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为切实提高全州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彻底规范州内监理领域秩序,杜绝总监理工程师“一人多监”的现象,凡在我州境内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在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总监任职情况进行核查登记,项目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出具《总监理工程师任职项目登记表》,总监理工程师登记项目超过三个的,各县市住建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真正从源头管控工程监理行为。
下一步,州住建局将对各县(市)住建局施工许可证发放和《总监理工程师任职项目登记表》核查情况进行检查,不落实文件要求的,在全州内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自发文之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总监理工程师任职项目登记表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