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关于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十四项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十四项“临夏州广河县城区广通河南岸商业区部分构筑物位于广通河河道范围内,建设过程中未办理防洪影响评价,侵占河道,影响行洪”。
整改目标:对广通河南岸商业区防洪影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广河县政府、州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是广河县政府组织水务等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档案的方式对该商业区建筑物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据调查,广通河南岸商业区项目由原临夏州计划委员会批复立项,原广河县国土局于1999年和2000年分两次向广河县陇原畜产品有限公司、广河县宏源商贸有限公司、广河县兰博贸易有限公司、广河县双泉肠衣加工厂等四家建设单位出让土地5988平方米(其中1999年第一次出让3132平方米、2000年第二次出让2856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1999年和2000年分两期修建,当初建设时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该商业区位于广河县城关镇广通河右岸石那奴大桥~马良大桥之间,临河长度1.4公里,采用高约2.6m的支墩支撑,上部建有房2-3层房屋,约8米宽临空位于河道内。石那奴桥至景观桥段为三层建筑物,景观桥至马良桥段为两层建筑物(中间北门巷口十间为三层建筑物),一层为铺面,二、三层为住宅,现有住户153户,房屋394间,建筑面积为28348平方米,住户房屋两证基本齐全。二是开展防洪影响分析评估。广河县水务局委托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广河县广通河南岸(石那奴大桥~马良大桥)商业区建筑物防洪评价及整改措施报告》,报州水务局审查批复。根据报告分析结论及州水务局批复要求,该建筑物工程断面堤顶高程满足20年一遇洪水(南沟汇合口以上483m3/s、南沟汇合口以下520m3/s)防洪要求。三是提出了督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完善项目区防汛预警预报和应急方案,在河道上游及项目区域设置预警和视频监测系统,与翻板坝运行管理单位建立联合调度运行机制,对建筑物上下游河段定期开展清淤疏浚等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整改结论:经州水务局复核,认定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73 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