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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马斌
代理州长
马斌,男,回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杨志军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科协、州文联、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国全
    副州长
    马国全,男,回族,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民委,州招商局、州志办、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档案馆。
  • 何珺
    副州长
    何珺,女,汉族,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体育局、州医保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联系团州委、州妇联。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田延皓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面的工作。
  • 周兆明
    协助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马显锋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政策法规科。
  • 李新军
    李新军
    负责济南市对口临夏州东西部协作工作。
  • 管平
  • 肖博
  • 马旭
    协助副州长王光龙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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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九批带*号  2026年6月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27 

    临夏市蓝天家园二期多名业主来电反映,蓝天步行街商铺存在灯光、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商户经营噪音常持续至凌晨两三点,要求商户夜间经营活动在23至24点前移至店内,并同步整治油烟、灯光扰民乱象。小区旁北方小馆经营产生油烟、噪音扰民,商户私自搭建铁皮房试图治理油烟但收效甚微,诉求拆除该处铁皮房,并改造油烟管道,将排烟口改向小区外侧,防止油烟排入小区内部。

临夏市

大气
噪声

    经现场核查,一是临夏市蓝天步行街涉及外摆的部分商户存在夜间超时经营行为,经营产生的喧哗声、设备声响、外放音响等噪音未得到有效管控,且户外灯光设置不规范,灯光直射小区住户窗户,形成噪声和光污染,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作息。
    二是北方小馆餐厅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诉求拆除的铁皮房实际是商户加装的隔音棚,隔音棚作用发挥正常,不存在噪声污染问题。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由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东区街道办事处配合,全面开展该信访问题核查办理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涉及外摆商户下发限改通知书5份,对11户商户现场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商户严格遵守外摆时间,晚上11点后一律进店经营,严禁高声喧哗,杜绝光污染、噪音扰民,保持店外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是宣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升商铺负责人环保意识,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东区街道对周边20户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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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九批带*号  2026年6月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28 

    临夏市公立医疗机构污物、医疗废物未依规处置,存在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排放问题,举报人称持有证据不便提交,请求部门实地核查并督促整改。

临夏市

垃圾

    临夏州、市卫健部门对全市所有18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各医疗机构均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与临夏道合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集中处置协议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各医疗机构配备有专人专职负责医疗废物日常管控工作,医疗废物暂存点(间)运行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流程均实现闭环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全过程可追溯、有据可查,不存在医疗废物未依规处置、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排放问题。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市卫健局牵头成立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州卫健委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深入各医疗机构重点区域及关键科室开展全覆盖检查,紧盯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重点环节,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持续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交接、转运、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疗废物管理专题培训,引导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医废处置法律底线,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十一批 2026年6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032 

    群众反映临夏县南塬乡张河西村村委于6月3日露天焚烧垃圾,致自家4棵果树烧毁,要求查处整治焚烧行为。

临夏县

垃圾

    经现场核查,反映人系临夏县南塬乡张河西村六社村民张某某,2026年6月3日,张河西村六社卜某某家儿子(现年8岁)在玩耍时不慎将张某某家地边的枯枝杂草点燃,造成种在地边的1棵巴梨树受损,1棵花椒树、2棵油桃树轻微受损,张河西村群众及时扑灭,该群众反映的果树受损情况属实。

    一是临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南塬乡政府迅速开展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张河西村村委会与卜某某调解赔偿事宜,卜某某对其子造成的损失表示认可,愿意赔偿300元。举报人张某某同意赔偿标准,在该村调解人员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于2026年6月6日现场进行了赔付。经对涉事有关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100% 。
    三是南塬乡政府指导张河西村委会对过火区域进行清理,消除枯枝、杂草等易燃物,防止再次发生火情。通过召开村民知情大会、入户宣讲、宣传栏公开等方式,普及露天焚烧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及火灾防范知识,提升村民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033 

    临夏县桥寺乡大刘村李新社李世海养殖厂严重污染居住环境空气,望尽快处理。

临夏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被举报人李某某系临夏县桥寺乡大刘村三类低保户,李某某患有肠道肿瘤,常年靠药物维持,无法外出务工,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养猪。李某某在自家宅基地旁边建有一个简易的圈舍,现存栏猪6头,因天气逐渐变热,且李某某近期身体不适,圈内粪污未及时清运处理,导致左邻右舍周围空气稍有臭味,造成了一定的环境影响。

    一是临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中心)、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桥寺乡政府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对养殖户李某某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对圈舍内粪污清运处理,同时对圈舍周边进行冲洗、消毒,消除异味,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县畜牧发展中心派专业人员对该户群众进行帮扶指导,要求李某某及时清理圈舍内粪污,并对粪污进行规范发酵处理,在离村庄较远处按照散户养殖标准,设置粪污发酵池一处,用塑料覆盖发酵腐熟后就近还田利用,做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三是在桥寺乡大刘村召开村民知情大会,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提升养殖户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养殖,保持好村庄环境的干净整洁。经对周边7户村民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100%。

034 

    和政县卜家庄乡大古台山顶有工程队间歇性疑似盗挖砂石,相关行为已持续两三个月,受无序开挖影响,现场出现山体滑坡隐患,存在地质灾害风险,恳请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处置。

和政县

生态

    经现场核实,一是举报反映的和政县卜家庄乡大古台山顶属于依法设置的和政县买家集镇古鲁山建筑用砂石料矿矿区范围,该采矿权于2023年3月依法出让给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C6229252023077150155382。该公司取得采矿权后,先后依法依规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草地征占用、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正在开展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不存在盗挖砂石的问题。
    二是该公司组织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开采和复垦,不存在无序开挖和引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的情况。
    三是经和政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2025年8月份,位于大古台山中部通村道路以下受近年来强降雨影响,降水不断顺着坡体裂隙入渗发生滑坡,与山顶采矿行为没有关联。

    一是和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卜家庄乡政府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州自然资源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因降雨导致通村道路下方出现的滑坡问题,和政县已于2025年8月对滑坡区域进行了恢复治理,并栽种了松树,疏通了边沟;2026年3月再次进行了树木补栽,目前已完成治理。
    三是走访周边群众,宣传讲解合法矿区范围、滑坡成因及治理结果,并对周边19户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18户满意,1户基本满意。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八批带*号  2026年6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20 

    积石山县关家川乡赵家湾村郭家社村民举报,近期,中铁二十一局采矿企业,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占用社集体牧场区域,违规填埋,用作矿山开采弃土堆放场地,目前弃土填埋作业仍在持续进行。该违规弃土场距离黄河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地处黄河流域生态管控范围,违规堆土填埋行为,极易引发水土流失、水体污染、地质灾害等风险,严重威胁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同时严重侵害本村村民集体土地合法权益。(*)

积石山县

生态

    经现场核查,一是群众举报的问题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积石山县融投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的积石山县关家川乡关集村1号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临时弃土场。该弃土场地块为集体草原,于2024年5月28日取得省级林草部门草原使用审批手续,但无临时用地、弃土场设置的完整审批手续。弃土场在未取得临时用地审批前已建设便道,存在违规施工行为。该地块附着物(苗木)补偿严格按照征地补偿文件执行,2025年10月已完成全部摸排丈量、核算登记,核定10户农户附着物补偿资金34900元,并于2026年5月26日足额拨付至赵家湾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后续将依规公示、足额发放,接受群众全程监督。
    二是该弃土场距黄河干流直线距离4.7公里,沿地表汇水沟渠至黄河入河节点流程5.9公里,依据甘肃省黄河河道管护相关划定标准,黄河干流法定河道管护边界仅限堤防外侧限定范围,无5公里固定管控红线,该地块不在黄河河道法定管护边线及河湖管护红线范围内。
    三是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于2025年11月4日由积石山县水务局批复,目前正在建设,积石山县水保站于2026年4月13日、5月26日现场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施工方严格落实水保方案各项措施。

部分属实

    一是积石山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水务、水保、关家川乡配合,开展实地核查处置。州自然资源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针对中铁二十一局存在违规施工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积石山县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复核,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5月29日下达《关于积石山县关家川乡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临时用地(弃土场)的批复》。关家川乡赵家湾村召开群众政策解释会议,现场公示项目有关审批文件,明确土地权属、用地性质。同时向群众公示补偿政策标准,后续将依规公示、足额发放。2026年6月1日,关家川乡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乡司法所、执法队等部门召开群众政策解释大会,向群众全面明确项目审批合规、权属清晰、补偿标准合法,告知群众仅涉及苗木附着物补偿,无其他补偿项目,同时说明临时用地两年使用期满(2028年5月29日)后,将严格按照标准完成土地生态恢复工作。
    三是县水务局开展实地核查、精准测绘及合规性研判,经实地精准勘测核实,确认该地块不在黄河河道法定管护边线及河湖管护红线范围内。
  

2021 

和政县城关镇华丰农资公司,制药过程中气味难闻导致环境污染,多次联系乡政府、县环保局、12345反映无果。(*)

和政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华丰农资公司属地新庄乡槐庄村,不属于城关镇管辖。公司名称为和政县华丰农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622925926230299Y,法定代表人马俊辉,住所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新庄乡槐庄村(循环经济园区内)-1号,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农药、化肥批发零售,无农药生产资质,现场未发现违规生产排放情况。

    一是和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新庄乡等单位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乡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现场核查,华丰农资公司未从事任何制药生产行为,其经营的农药均为外部采购,全部规范储存于库房内,包装完整、封存到位,且无刺激性异味逸散。          
    三是为全面排查周边可能存在的异味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对该公司周边排污企业进行了系统排查,重点对隔壁生产有机肥料的甘肃陇辉丰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于5月31号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无组织废气应急监测,监测结果三项指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全部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四是再次组织新庄乡槐庄村老窝社群众代表(每户1名)前往该公司实地参观,现场查看仓储设备及异味源头管控情况,面对面讲解企业环保措施及日常管控流程,耐心做好政策解释与沟通疏导。群众代表均对沟通过程和结果表示认可。经对周边16户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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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九批  2026年6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29 

    临夏市临合路大夏河南岸非法采砂和填埋建筑垃圾问题严重,虽经市城管局及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处置,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周边群众反映为村书记指使偷采,市城管局公众号还有相关视频资料。

临夏市

生态
垃圾

   
    经现场核实,一是群众反映地块北侧为大夏河南岸河堤,南侧为临合路,因河堤建设与道路、河堤阻断通行,高差约3米,雨季雨水排入致无法有效利用。2026年2月,南龙镇单子庄村村民郭某某为合理利用土地,在约9.4亩集体土地上开展填埋平整作业。现场核查未发现非法采砂违法行为。
    二是6月1日,市城管局接到南龙镇政府反映有群众大夏河南岸河堤倾倒建筑垃圾的线索后,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处理。经核查,确定南龙镇单子庄村村民郭某某在集体土地上堆放建筑垃圾,垃圾量约为五车,不存在私自填埋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填埋建筑垃圾问题”不属实。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南龙镇政府配合,全面开展该信访问题核查办理工作。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反映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临夏市已向郭某某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占用、开挖、损毁土地。
    三是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6月5日已对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恢复土地原状。
    四是向周边20户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均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满意度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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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七批带*号  2026年6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18 

    临夏市南龙镇罗家湾村民反映如下问题: 1.村里通往垃圾处理厂的马路,每天通过许多垃圾车,噪音很大,并且经常发生逸洒,垃圾和脏水落到路上,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2.垃圾发电厂经常早晨和夜间偷偷排放臭气,影响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3.村里有一条排洪沟,两头通畅,中间(马路下至唐顿庄园)堵塞,垃圾堆满了沟道,恶臭严重,特别是一遇洪水,垃圾冲入大夏河,还经常冲坏种的庄稼,去年颗粒无收,反映多次,各部门推诿扯皮没有人管,今年雨季又来了,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临夏市

噪声
垃圾

大气

    经现场核查,一是各县市转运至临夏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输车辆车型规格不统一,部分转运车辆未规范配备专用渗沥液收集、密闭防护装置,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垃圾散落、渗滤液跑冒滴漏现象。同时,该路段位于罗家湾(南滨河路东口)至垃圾焚烧发电场路口,路面较窄,垃圾运输车日通行量约为140辆,运行时段集中在6至10时和13时至17时,存在部分车辆鸣笛扰民现象。
    二是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池、卸料平台、焚烧主厂房等核心区域均采用全封闭式建设,生产全过程保持微负压运行状态,有效防止异味外溢,未发现企业私自排放臭气的行为。企业生产过程中,垃圾池、卸料平台产生的异味废气均通过引风机统一收集输送至焚烧炉高温焚烧处置,无直接外排情况。企业烟气排放系统全程接入在线监测设备(CEMS),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2026年截至目前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均合规达标。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每季度开展无组织排放气体专项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群众反映的垃圾发电厂偷排臭气问题不属实。
    三是群众反映排洪沟堵塞主要因降雨后山体泥沙随雨水冲刷汇入沟内,累积形成淤泥,加之沿线零星散落生活垃圾混入,造成行洪不畅。

部分属实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根据反映问题内容,明确由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龙镇政府配合,全面开展核查办理工作。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反映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正式发函至各县市垃圾转运责任单位,全面加强垃圾转运车辆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密闭清运、全程防护要求,从源头杜绝垃圾遗撒、污水滴漏问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该路段安装了3块禁鸣警示牌,严禁机动车鸣号,从源头消除噪音。
    三是临夏市南龙镇政府第一时间调配挖机、清运车辆等机械力量,组织环卫人员对排洪沟淤积淤泥及零散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清运,现已完成清理疏通工作。
    四是针对“村里有一条排洪沟,两头通畅,中间(马路下至唐顿庄园)堵塞,垃圾堆满了沟道,恶臭严重,特别是一遇洪水,垃圾冲入大夏河”问题,整改完成后对周边20户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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