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发展机遇,紧扣“到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科学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坚持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方针,围绕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提升能源资源综台利用水平,促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州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按照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愿景,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方针,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方案》《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临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临州府发〔2021〕2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全州实际,起草制定了《临夏州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从工作目标、开发模式、融资模式、重点工作、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以规模化开发可再生能源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实施全州新能源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优势互补、多方合作的开发模式对全州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开发;新能源项目20%的资本金由三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出资,80%的资金撬动农发行、兰州银行贷款解决;二是明确了由临夏州盛河城乡投资集团成立州级新能源项目开发公司,与有实力、有技术、有诚信、有低价上网意愿社会资本方参与开发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建设东乡县107万千瓦、永靖县90.5万千瓦、积石山县17万千瓦、广河县10万千瓦、康乐8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是为切实做好光伏项目开发,成立临夏州光伏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光伏工作的领导。
三、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