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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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临夏州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中央、省州、本部门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事项办事程序。

4、营商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5、财政预决算。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由办公室受理公众向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传真):0930-6215033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当面申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收)。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四)申请处理 

1、登记 

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即时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承办 

所有接到的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转到相关科室,由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出答复。

3、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

(六)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信函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我局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结合年度第三方评估和考核反馈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聚焦我州营商环境薄弱环节精准施策,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提出的“西部领先、全国靠前”总体目标,聚焦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涉企服务、信用建设等五大领域提升,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打造开放包容、公正透明、诚实守信、惠企便民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争全州营商环境稳步推进,实现位次前移、跻身全省中上游行列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

1.提升政务中心建设。对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服务功能、内外装饰、设备配置等硬件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按照节俭、整洁、便利、人性化原则,因地制宜进行差异化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行业部门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对州县政务大厅派驻人员进行业务资格复查,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不适应岗位需求的人员予以调整。通过专题培训、岗位演练、技能竞赛、仪容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综合业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

3.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对州县政务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业系统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对全州工改系统等个别部门系统平台运行效率不高、确需升级改造的及时进行优化升级,对部分系统相互不兼容的及时制定方案,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业务协同,扩大集成服务事项范围,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州数据局〕、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

4.优化政务智能服务。对州、县政务服务中心现有智能化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评估分析,按照服务需求,合理指导配备智能设备,加强12345舆情智能化分析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智能化政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州数据局〕、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

5.提高大厅办事效能。对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进驻事项全覆盖,对照全省最优、平均水平,全面分析各行业部门进驻事项实际办理流程、时限、环节等,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能。(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州数据局〕、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

(二)着力提升市场环境

6.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扶持政策,保证中小企业签订的合同金额总和占同期全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总和的比值至少达8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和采购人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前一个月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名称、采购需求等内容,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占比达到100%。各县市、各采购人按程序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公告,保证从采购结果公告到合同签订并公告平均时长不超10天。提高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向标前和标后贯通,实现项目前期审批、中期交易、后期监管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占比达到100%。(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7.加强市场监管效能。依托12315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投诉“受理-调查-反馈”闭环管理系统,实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举报线索闭环处理比例达到100%。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70%以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占比达60%以上,通过执法清单化、流程标准化减少重复检查,降低企业迎检负担。(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8.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完善各行业部门代理机构的备案管理机制,加强公开招标工程类合同签订备案管理,确保中标通知书发出1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进一步提升签订合同信息公开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对接预警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中标方及时上传合同,对即将超期未传项目及时提醒,确保2025年底前合同上传率达100%。扩大招标场地规模,提升招投标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着力提升法治环境

9.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机制。提升办理破产专业化,完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加强法院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等的协同联动,切实推进破产企业财产核查“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及案件办理效率,确保全州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州法院、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商业纠纷解决效率。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引导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采用成本低、速度快的调解、和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优化繁简分流机制,加强简易程序普法,提高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强化案件流程节点管控,确保全州涉企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动态清零。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探索推进不动产、机动车、公积金司法查控协同网办,提升执行查控效率,力争民商事案件执行到位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州法院、州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强化涉企法治宣传,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严格落实《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创新“检察护企”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检联商会”等活动,主动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协调沟通、对口分流、挂牌督办等方式,提升涉企问题线索办结率。针对涉企问题治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内部治理。推进涉企历史积案挂案清理,确保检察环节涉企“挂案”清理清结率达到100%,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检察院、州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提升信用体系建设

12.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全面归集数据源部门信息数据,确保不出现迟报、错报、瞒报和漏报,力争信息归集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相关行业部门系统平台对接,实现部分信用数据的自动化采集。(责任单位: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13.提高城市信用综合指数。通过减少处罚、表彰奖励、提高企业资质等多途径培育州内企业主体,力争全州企业“优级”“良+”企业占比达20%以上。税务部门积极培育A级纳税人企业,力争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企业存续核查机制,有序清理僵尸市场主体,规范整顿市场主体,让登记的市场主体活起来,做到市场主体“有进有出”。按照“谁赋码、谁纠错”原则,加快消除存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信息,坚决杜绝新产生代码错误的现象。(责任单位: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依托临夏州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创建“信用+美食”“信用+旅游”“信用+养殖”等品牌。同时,不断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在社区治理、示范街区、医疗、托育、消费、家政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领域,创新推出更多守信激励产品与服务。(责任单位: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15.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县市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信用监管专题培训,明确信用评级标准、部门分工及跨部门协同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全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利用信用手段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对历年被法院、税务、人社等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对机关行政处罚部门处罚企业达到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被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全州受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修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法院、州税务局、州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州、县市政府要积极出台一系列惠企融资和奖补政策文件,依托“甘肃信易贷·陇信通”平台,动员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县域特色产业的“一县一品”融资产品,加大授信融资力度,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实名认证率达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和的25%以上,有效授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实名认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50%以上,授权获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有效授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50%以上,获贷占比至少达到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和的5%以上。(责任单位: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临夏金融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水平

17.加强涉企检查管理。聚焦解决乱收费、乱惩罚、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健全涉企检查规范化机制,秉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服务理念,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制定和公示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和标准,实施“扫码入企、一码检查”监管机制,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通过扫描企业专属二维码录入检查信息,实现“一码溯源、全程留痕”,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升监管透明度和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园区涉企服务。由园区牵头,建立“园区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在全州省级园区(经济开发区)设立集综合政务与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涵盖行政审批、法律服务、投诉受理等职能,州、县市相关部门派驻人员,提供政务服务、合同审查、纠纷调解、普法宣传、诉求受理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方式。该中心明确展示办理事项,公示法官、律师及各部门联系方式,实行律师“挂牌服务”,律师对园区企业开展点对点法律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企业诉求,简单问题当场答复,复杂问题联合专题研究,确保“接诉即办、限时受理”,推动“园区事园区办”。(责任单位:州法院、州司法局、各省级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拓展政企沟通渠道。涉企部门要梳理惠企政策清单,通过线上平台、线下宣讲会提供“一对一”解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定制政策大礼包。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供需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等多种活动,通过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每季度开展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讲座,征求企业诉求。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分类、反馈闭环机制,对用地、融资等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专人跟踪协调,实现政策精准触达与企业诉求高效解决。支持“5540”百亿工业企业成立内部培训中心,聚焦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等领域,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等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定向开展员工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牛羊肉精深加工、文旅康养、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绘制招商图谱,开展“链主企业+配套项目”精准招商。从洽谈、注册到投产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确保项目“招得来、落得稳、发展好”。积极创新外资招引模式,组建外资招引团队,通过产业链协同引进、飞地经济合作等模式,积极招引外资企业落户临夏。(责任单位:州招商局、州商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的工作推进专班,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围绕本方案重点任务,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列出工作清单,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调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全州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体系,实行“季度监测、半年通报、年度综合评价”,每季度开展营商环境监测,动态跟踪各县市、各部门任务进展,半年发布考核通报,年度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对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营造营商氛围。分层级举办州县部门干部培训班,围绕政策理解、服务能力等内容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各级干部对营商环境的认识及业务水平。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创新经验,选树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通过经验交流、专题报道等形式推广典型做法。借助中央、省、州多级媒体平台,通过电视专栏、政府网站、新媒体账号等渠道,多维度宣传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改革成效及典型案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主要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备注
1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1.提升政务中心建设。对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服务功能、内外装饰、设备配置等硬件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按照节俭、整洁、便利、人性化原则,因地制宜进行差异化提升改造。州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人民政府

22.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对州县政务大厅派驻人员进行业务资格复查,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不适应岗位需求的人员予以调整。通过专题培训、岗位演练、技能竞赛、仪容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综合业务服务能力。州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人民政府

33.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对州县政务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业系统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对全州工改系统等个别部门系统平台运行效率不高、确需升级改造的及时进行优化升级,对部分系统相互不兼容的及时制定方案,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业务协同,扩大集成服务事项范围,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州政府办〔州数据局〕州大数据中心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相关部门

44.优化政务智能服务。对州、县政务服务中心现有智能化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评估分析,按照服务需求,合理指导配备智能设备,加强12345舆情智能化分析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智能化政务服务水平。州政府办〔州数据局〕州大数据中心
州政务服务中心

55.提高大厅办事效能。对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进驻事项全覆盖,对照全省最优、平均水平,全面分析各行业部门进驻事项实际办理流程、时限、环节等,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能。州政府办〔州数据局〕州大数据中心
州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人民政府

6着力提升市场环境6.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扶持政策,保证中小企业签订的合同金额总和占同期全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总和的比值至少达8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和采购人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前一个月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名称、采购需求等内容,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占比达到100%。各县市、各采购人按程序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公告,保证从采购结果公告到合同签订并公告平均时长不超10天。提高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向标前和标后贯通,实现项目前期审批、中期交易、后期监管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占比达到100%。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77.加强市场监管效能。依托12315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投诉“受理-调查-反馈”闭环管理系统,实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举报线索闭环处理比例达到100%。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70%以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占比达60%以上,通过执法清单化、流程标准化减少重复检查,降低企业迎检负担。州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88.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完善各行业部门代理机构的备案管理机制,加强公开招标工程类合同签订备案管理,确保中标通知书发出1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进一步提升签订合同信息公开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对接预警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中标方及时上传合同,对即将超期未传项目及时提醒,确保2025年底前合同上传率达100%。扩大招标场地规模,提升招投标保障力度。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州直行业主管部门

9着力提升法治环境9.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机制。提升办理破产专业化,完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加强法院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等的协同联动,切实推进破产企业财产核查“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及案件办理效率,确保全州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州法院
州税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0着力提升法治环境10.提高商业纠纷解决效率。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引导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采用成本低、速度快的调解、和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优化繁简分流机制,加强简易程序普法,提高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强化案件流程节点管控,确保全州涉企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动态清零。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探索推进不动产、机动车、公积金司法查控协同网办,提升执行查控效率,力争民商事案件执行到位率达到60%以上。州法院
州检察院

1111.强化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强化涉企法治宣传,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严格落实《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创新“检察护企”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检联商会”等活动,主动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协调沟通、对口分流、挂牌督办等方式,提升涉企问题线索办结率。针对涉企问题治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内部治理。推进涉企历史积案挂案清理,确保检察环节涉企“挂案”清理清结率达到100%,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州检察院
州工商联

12着力提升信用体系建设12.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全面归集数据源部门信息数据,确保不出现迟报、错报、瞒报和漏报,力争信息归集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相关行业部门系统平台对接,实现部分信用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313.提高城市信用综合指数。通过减少处罚、表彰奖励、提高企业资质等多途径培育州内企业主体,力争全州企业“优级”“良+”企业占比达20%以上。税务部门积极培育A级纳税人企业,力争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企业存续核查机制,有序清理僵尸市场主体,规范整顿市场主体,让登记的市场主体活起来,做到市场主体“有进有出”。按照“谁赋码、谁纠错”原则,加快消除存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信息,坚决杜绝新产生代码错误的现象。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州市场监管局
州税务局

1414.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依托临夏州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创建“信用+美食”“信用+旅游”“信用+养殖”等品牌。同时,不断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在社区治理、示范街区、医疗、托育、消费、家政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领域,创新推出更多守信激励产品与服务。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5着力提升信用体系建设15.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县市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信用监管专题培训,明确信用评级标准、部门分工及跨部门协同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全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利用信用手段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对历年被法院、税务、人社等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对机关行政处罚部门处罚企业达到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被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全州受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修复率达到100%。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州市场监管局
州法院
州税务局
州人社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616.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州、县市政府要积极出台一系列惠企融资和奖补政策文件,依托“甘肃信易贷・陇信通”平台,动员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县域特色产业的“一县一品”融资产品,加大授信融资力度,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实名认证率达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和的25%以上,有效授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实名认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50%以上,授权获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有效授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50%以上,获贷占比至少达到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和的5%以上。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州发展改革委
临夏金融监管分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7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水平17.加强涉企检查管理。聚焦解决乱收费、乱惩罚、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健全涉企检查规范化机制,秉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服务理念,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制定和公示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和标准,实施“扫码入企、一码检查”监管机制,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通过扫描企业专属二维码录入检查信息,实现“一码溯源、全程留痕”,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升监管透明度和执法效能。州司法局
州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818.完善园区涉企服务。由园区牵头,建立“园区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在全州省级园区(经济开发区)设立集综合政务与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涵盖行政审批、法律服务、投诉受理等职能,州、县市相关部门派驻人员,提供政务服务、合同审查、纠纷调解、普法宣传、诉求受理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方式。该中心明确展示办理事项,公示法官、律师及各部门联系方式,实行律师“挂牌服务”,律师对园区企业开展点对点法律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企业诉求,简单问题当场答复,复杂问题联合专题研究,确保“接诉即办、限时受理”,推动“园区事园区办”。州法院
州司法局
州内省级开发区(园区)

19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水平19.拓展政企沟通渠道。涉企部门要梳理惠企政策清单,通过线上平台、线下宣讲会提供“一对一”解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定制政策大礼包。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供需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等多种活动,通过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每季度开展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讲座,征求企业诉求。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分类、反馈闭环机制,对用地、融资等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专人跟踪协调,实现政策精准触达与企业诉求高效解决。支持“5540”百亿工业企业成立内部培训中心,聚焦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等领域,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等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定向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州发展改革委
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州人社局
州工信局
州工商联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牛羊肉精深加工、文旅康养、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绘制招商图谱,开展“链主企业+配套项目”精准招商。从洽谈、注册到投产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确保项目“招得来、落得稳、发展好”。积极创新外资招引模式,组建外资招引团队,通过产业链协同引进、飞地经济合作等模式,积极招引外资企业落户临夏。州招商局
州商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内省级开发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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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临夏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2024年5月10日,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办发〔2024〕70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营商环境科、信用体系科3个行政科室,下属临夏州营商环境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