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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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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临夏州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中央、省州、本部门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事项办事程序。

4、营商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5、财政预决算。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由办公室受理公众向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传真):0930-6215033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当面申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收)。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四)申请处理 

1、登记 

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即时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承办 

所有接到的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转到相关科室,由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出答复。

3、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

(六)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信函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我局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25年临夏州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要点》相关工作任务,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法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党组会专题研究,安排会前学法,通过党组会(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周例会集体学习法律法规20余次,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培训1次,引导营商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法治实践

一是压紧压实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营商环境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围绕《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重点条例法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专题辅导讲座、集中宣传活动,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素养。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营商环境系统干部认真开展自学,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以及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召开全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培训座谈会,组织州直部门、县市分管相关负责同志和全州部分企业代表累计培训2场,200余人次,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依托门户网站、“临夏营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强化普法宣传解读,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共识。   

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领域改革,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两轻一免”清单,扩大“首违不罚”适用范围。强化部门协同,推行“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12个部门数据资源,实现“一网统管、精准画像”。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构建“事前赋码备案、事中扫码核验、事后评价反馈”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确保全程可追溯、可监督,2025年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8%,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联同州司法局向企业制作发放“临夏州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服务卡”,走访企业102家,发放涉企执法调查问卷600余份。

三是畅通投诉监督渠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多元化投诉受理、纠纷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我在现场”“投诉直达”“接诉即办”专项行动,对企业诉求严格落实“即接即转、即转即办”,咨询类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善涉企投诉快速响应协同处理机制,对跨部门疑难诉求积极牵头协调、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选聘72名州县营商环境监督员,形成覆盖广泛的监督网络,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推动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基层。今年以来,处理营商环境领域企业投诉9件、各类诉求403个,处办率均为100%。12345热线涉企问题处办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企业满意度保持在93%以上。
    四是优化信用分级监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信用评价与监管融合机制,针对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84个领域制定差异化监管制度;实施分级监管,对A级企业“无事不扰”并优先开辟审批通道,对C、D级企业加大抽查力度、限制参与政府采购,32个州直部门全面应用评价结果,入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8%;构建联合奖惩体系,梳理7类失信主体132个,推动34个完成整改退出。同时,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覆盖47个领域应用;全年累计修复282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带着问题学、带着工作学、理论联系实际学做得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密二是干部法治素养仍需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法治素养方面要求较少、标准不高,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与新时代、新任务法治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执法部门执法流程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理念,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的作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有力凝聚起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广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州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四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紧盯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着力在服务保障企业、畅通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风险上下功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政策扶持,简化政务流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诉求回应。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高质量普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信用工作宣传,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环境,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依规维权,健康持续发展。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和生命线。我局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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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临夏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2024年5月10日,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办发〔2024〕70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营商环境科、信用体系科3个行政科室,下属临夏州营商环境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