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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近日,东乡县在汪集镇对坡村新农村安置点组织开展以“强化地质灾害避险能力 筑牢灾前群测群防安全线”为主题的避险演练月启动仪式暨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模拟汛期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安全撤离险区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演练现场,地质灾害监测员通过敲打铜锣发出预警信号,群众在村社干部的引导下,按照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安全撤离至临时安置点。在临时安置点,工作人员向参演群众就防灾减灾知识进行全面系统讲解,并发放地灾防范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乡镇、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增强了群众的防灾避灾和自救意识。
自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州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春季行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全力以赴保障灾后重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三类车”治理、“亮尾行动”“酒醉驾查处”及小型面包车管理等工作,在重点路段、时段科学布警,强化交通疏导管控,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强化远端预警提示,服务施工车辆和社会车辆通行;针对恢复重建阶段客货运车辆、施工车辆增多的情况,对往来重点车辆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七进”等社会面宣传工作,加大宣传覆盖面,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坚持柔性执勤执法,切实做好一线执勤执法人员安全防护,错峰开展执勤执法,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有序。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积石山县公安交管部门及各县市支援抽调警力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21起、纠正教育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3562起,及时消除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
李海默在积石山县调研督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
千方百计抢进度赶工期
坚持不懈保安全抓质量
5月2日,州委书记李海默到积石山县调研督导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他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紧盯目标任务,以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千方百计抢进度、赶工期,坚持不懈保安全、抓质量,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再提速、再提标、再提效。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杨福波,副州长马显锋,州政协副主席、积石山县委书记马晓璐参加。
李海默一行来到积石山县第五中学,胡林家乡胡林家村富康幼儿园、朝阳小学,大河家镇康吊村幼儿园、关门社利民小学、临津中学,大河家镇梅坡村安置点、康吊村安置点等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向“五一”期间奋战在灾后恢复重建一线的广大劳动者致以节日问候。李海默强调,要抢抓当前施工黄金期,紧盯时间表、任务书,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要求,科学调度安排,上足人力机械,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做到能开工的快开工、已开工的快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工程量、实物量。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压紧靠实项目专班、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责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强化建设过程监管,努力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要高度重视建材的生产和供应,按照“价格、质量、规范”的原则,做好供需对接、统筹调度和物资储备,为项目高效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在大河家镇甘河滩村、梅坡村集中安置点标准化养殖场、日光温室项目建设现场,李海默强调,集中安置点配套产业项目事关受灾群众安心搬迁、稳定增收、长远发展。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做好配套产业项目建设,在算好经济账、效益账的基础上,有序扩大产业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带动作用。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加大项目施工力量投入,全力以赴加快标准化养殖场、日光温室等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李海默一行还来到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通过视频调度系统,现场调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安置点日常管理等工作。李海默强调,要通过视频调度系统,实时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度,借助信息化平台提升指挥部统筹调度的时效性、精准性。要进一步提升系统功能,做好数据归纳整合,加大后期维护力度,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步伐。
何东在积石山县暗访督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
铆足干劲抢进度 规范施工促质量 细致慎微保安全
5月5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在积石山县暗访督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省州工作安排,紧扣如期建成投入使用这个目标,切实把项目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统筹起来,铆足干劲抢进度、规范施工促质量、细致慎微保安全,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何东先后随机来到县城集中安置点部分标段和日光温室项目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建设进度、现场组织、力量投入、质量管理、安全施工等情况,与现场施工、监理、专班等人员交谈交流,详细了解施工计划、困难问题等。他指出,时间不等人、任务不等人。要紧扣目标节点,有效利用好当前黄金施工期,排好任务计划,强化施工力量,科学统筹调度,铆足干劲,并联推进作业面,把受阴雨天气影响的工期抢回来。要强化规范意识,从细微处着眼,规范设置施工便道、围挡、安全警示牌等,同步推进施工公共区域绿化、周边环境净化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项目专班、监理、群众代表履行好全过程监管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过硬。要慎之又慎抓好安全生产,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加强渣土车、塔吊、钢筋作业等管理,细致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何东还来到临夏州教育园区项目建设现场,察看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安全措施落实、现场施工管理等提出要求。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参加。
5月1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在积石山县主持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灾后重建项目清单化管理、资金拨付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等工作。州政协副主席、积石山县委书记马晓璐参加会议。
会上,州县发改、财政、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汇报了灾后重建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18家建筑企业围绕项目具体施工情况和困难问题一一作了发言。
何东指出,在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协作配合下,当前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正在如火如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和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进度第一”的要求,全速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做好项目入库,全力加快资金拨付,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高质高效、有力有序。
何东强调,项目清单要精细精准,根据项目类别、建设内容、时限要求,对所有的灾后重建项目逐一细化、逐个单列,挂图作战、挂牌销号,确保上下一个口径、一本台账。项目入库要应统尽统,全面梳理在建项目,对固投纳统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料,确保入库统计无遗漏,真实反映项目的进度成效。项目资金要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要求,盯紧资金使用链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审计,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人社、住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足额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防范欠薪问题发生。资金拨付要加速加力,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优化项目建设与资金支出联动机制,对已开工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报送工程量清单和资金拨付计划,确保各类资金精准拨付、及时下达,坚决杜绝“资金趴窝”的问题。施工安全要万无一失,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要务必把项目施工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落细各领域安全防护措施,既要赶进度也要保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灾后重建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积石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日上午,在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镇康吊村,积石山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标段)9号楼实现封顶。据悉,这是自今年3月积石山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全面启动以来,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首栋实现封顶的楼房。
积石山县委常委、副县长郭永督介绍,积石山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共13个,包括6个楼房安置点250栋楼(新建212栋、续建38栋)、7个平房安置点共计2262套房,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积石山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项目指挥长朱志男说,集中安置点项目动工以来,建设团队实行“三班倒”制度,抢时间、赶进度,节假日无休,24小时坚守在施工一线。“(一标段)9号楼建设期间,2天完成土方开挖,10天完成基础施工及回填,20天实现主体结构封顶。”
据了解,为了加快推进集中安置点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积石山县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工作专班。全县13个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现场均有专班人员进行全程组织协调,第一时间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解决。
“目前,涉及集中安置点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均已同步推进,确保受灾群众在今年国庆节前搬进新居。”郭永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