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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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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临夏州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

2.医疗保障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涉及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基金监管、“放管服”等相关领域的政策;

5.州本级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7.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其他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州医保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要求,可依法向州医保局提出获得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递交、信函、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至州医疗保障局。

(二)受理机构

本部门申请受理机构为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甘肃省临夏市红园广场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0-6225922;

传真:0930-6225922;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2523671370@qq.com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递交、信函、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至州医疗保障局。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以及用途。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医疗保障局”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州医疗保障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或者认为州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转发《放射检查收费6大疑问!图文报告/实体胶片/床旁检查,一文理清!》

来源:医哨微信公众号

好多医院同仁都在问图文报告能不能收费?实体胶片怎么算?床旁检查加收规则……

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高频问题。

1.放射检查后,能单独收图文报告费吗?

答案:绝对不行!

最近不少医院同仁问:“出了图文报告,能不能多收一笔费?”这里明确地说:不行!

放射检查类项目的价格构成中,已包含出具报告所需的全部成本。

无论是医生撰写报告的人力资源投入,还是设备运转、基本物质资源的消耗,都已涵盖在项目本身的收费里,不存在“单独收取图文报告费”的合规空间。

2.常规影像资料里,含实体胶片的钱吗?

答案:不包含!别默认带胶片了!

好多患者都认为“做了放射检查,肯定给实体胶片啊!”

“常规给的影像资料”就两样:云影像(数字文件)+诊断报告。

实体胶片并不在“常规提供”的范畴内,其费用需按照后续具体规则单独判断,不能直接计入放射检查项目的基础费用中。

3.公立医院没法搞云影像,实体胶片免费还是收费?

答案:患者自愿+知情同意后,可零差率收费!

有些基层医院暂时没条件弄数字影像存储,这种情况给患者实体胶片,得满足两个前提:

一是患者自愿:不得强制患者选择实体胶片;

二是知情同意:需明确告知患者相关费用规则。

满足这两点,才能按“零差率”收——“零差率”意味着仅收取胶片的成本价,不得加价盈利。

4.不能提供云影像要“减收5元钱”,按部位算还是按次数算?(“减收5元钱”政策,即对于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云影像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在和医院结算时将减少支付5元钱)

答案:按“单个影像检查项目”减收,与部位、体位数量无关。

关键提醒:减收金额固定为5元,不会因检查涉及的部位、体位数量增加而累计。

5.床旁透视按“次”算,怎么算“一次”?加收多少?

答案:到床边把所有检查做完,算一次!加收10%!

首先搞懂“同一次检查”:以医护人员携带设备到床旁,完成患者本次所需的全部完整检查流程为“一次”,哪怕检查涉及多个部位,也只算一次床旁检查。

另外,床旁检查是“额外加收”的,比例是项目基础价的10%——而且现在范围比以前宽了,不只是病危病重患者,只要患者动不了(比如术后、ICU里、诊断说不能移动),都能按床旁算。
某二甲医院X线摄影成像的基础价格为38元,若开展床旁检查,加收10%后费用为38×(1+10%)=41.8元;
再如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胎儿、胎儿系统性筛查、胎儿心脏),同一次床旁检查中无论涉及几胎,仅加收一次10%。

6.颅脑CT平扫+颅内动脉造影,能分开收费吗?

答案:分两种情况,核心看“服务产出是否不同”!

这个问题得结合临床实际看,不能一刀切:

(1)不可分别计费的情况:若颅内动脉造影成像(CT血管造影)的检查中,已包含颅脑CT平扫的操作(即平扫是造影成像的“前置步骤”,服务产出是为了辅助造影诊断),则不可单独收取颅脑CT平扫费用——因为CT造影成像(血管)的价格构成中,已包含CT平扫的费用;

(2)可分别计费的情况:若颅脑CT平扫是独立开展的检查(目的是评估颅脑组织结构),与颅内动脉造影成像(目的是评估血管情况)的“服务产出完全不同”,两者属于独立的检查项目,则可分别收取费用。

7.最后记3个核心点,别再错!

(1)先记“成本全包”:放射检查费里已经含了报告、基础操作的钱,别再拆出来收图文报告费;

(2)再记“按项目算”:减钱、加钱都按“一个检查项目”来,别按部位数量叠加;

(3)最后看“目的不同”:两个检查要做的目的不一样、出的结果不一样,才能分开收,不然别重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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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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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31日正式成立。根据《临夏州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州医疗保障局整合了州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州卫健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州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州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主要负责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为州政府直属机构,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4个科室和临夏州医疗保险中心、临夏州医保局信息中心和临夏州城乡居民医保及医疗救助经办中心3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临夏市红园广场人力资源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电话:0930—62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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