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州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和职责分工。

2、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4、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5、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及环境标准等。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7、本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含核与辐射项目)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发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

9、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和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情况。

10、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11、生态环境质量信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12、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实施强制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1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14、环境监管污染源信息发布和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信息。

16、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情况。

17、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进行公开。

2.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邮政编码:731100。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类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4166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0-6241669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还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子栏目下载,复印有效。

三、申请处理 

(一)登记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即时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二)承办 

所有接到的申请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转到相关科室,由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察法规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后,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出答复。

(三)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时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我局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或者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州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2026年1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及2025年12月处理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6年1月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名单公告

                                                                                                                                        单位:毫克/立方米、毫克/升

序号

市州

企业名称

排污口

超标

因子

超标

日期

执行标准限值

超标浓度范围

最大超标倍数

备注

临夏州

临夏县昌宏热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烟气排

放口

二氧

 化硫

1月2日、6日、8日-12日

35

38.48-81.71

1.33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1月2日脱硫循环泵故障,对脱硫泵进行了维修;1月6日天气寒冷导致管道冻结,石膏排出管道堵塞,重新加装伴热带后,于次日恢复;1月8日,脱硫塔循环泵故障,检查发现循环泵内部连接处减震垫损坏,更换减震垫,并清理内部淤泥;1月9日至11日,脱硫塔内水倒流入氧化风机,导致氧化风机故障,多次清理内部积水并更换风机皮带;1月12日,石灰管卸料机发生故障,拆卸卸料阀清理阀内附着物,并更换轴承。

氮氧化物

1月2日

50

53.25

0.06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1月2日脱硝设备尿素喷淋管堵塞,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对喷淋管及喷淋枪头进行清理维护后数据恢复正常。

2

临夏州

临夏河州花辰热力有限公司3#热源

烟气总排放口

烟尘

1月12日-15日

10

10.36-12.87

0.29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1月12日至14日对热力生产车间2号锅炉、1号锅炉进行停炉清灰工作,由于锅炉结焦严重难以清理,清灰所需时间较长,清灰期间由于氧含量升高,污染物折算值出现超标情况。清灰作业完毕,污染物数据折算值恢复正常。1月14日18:00清灰完毕后进行启炉,在调整运行过程中脱硫塔喷淋口堵塞,雾化效果不佳,将故障配件拆卸后进行维修,导致15日烟尘日均值数据出现异常。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清理板式除雾器;2.清理桶式二次除尘除雾器;3.清理低位喷淋头;4.加长压滤机运行时长;5.置换脱硫反应剂。1月15日19:00时,烟尘监测数值恢复正常。

3

临夏州

广河县广兴供热有限公司

烟气排放口

氮氧化物

1月7日-10日、12日、26日

50

52.43-126.01

1.52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1月7日检查发现脱硝设施运行异常,SNCR-SCR运行不稳定,导致氮氧化物监测值波动大,出现超标情况,联系厂家进行维修调试。1月9日厂家维修人员对脱硝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脱硝剂水泵,清理脱硝剂管路及喷枪,校验电控系统模块,1月14日全面完成维修调试工作,脱硝设施恢复正常。1月26日由于1#锅炉水管爆裂,无法使用,切换使用2号锅炉,切换锅炉期间脱硝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氮氧化物监测值出现超标情况,切换锅炉完成后数值恢复正常。

4

临夏州

积石山县禹源益民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城西热源厂

烟气排

放口

二氧化硫

1月15日-16日、25日-27日、31日

300

304.13-581.07

0.94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1月14日循环泵故障,导致二氧化硫数据超标,维修循环泵后在线监测数据于17日恢复正常。1月25日热源厂脱硫系统烟道与脱硫塔连接处漏液严重,无法脱硫,维修结束在线监测数据于28日恢复正常。1月31日热源厂因脱硝系统循环泵故障,溶解罐内温度过低,产生结晶,造成管道堵塞,尿素喷枪雾化效果下降,导致脱硝效率降低,造成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维修结束后于当日恢复正常。

5

临夏州

积石山县禹源益民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城南热源厂

烟气排

放口

氮氧化物

1月4日-5日

35

155.81-177.46

4.07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2026年1月4日热源厂因尿素搅拌器轴承损坏,导致数据超标,更换尿素搅拌器轴承后于5日恢复正常。

6

临夏州

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生活污水处理厂

出水口

总氮

1月1日、3日-9日、15日-17日

20

21.395-49.88

1.49

临夏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超标情况汇总表:12月30日排口总氮监测仪器出现设备异常,检查发现消解器破裂,设备测量时水样和试剂无法正常注入消解器进行消解,立即联系厂家但配件到货后型号不匹配无法安装,再次联系别厂紧急发货,到货后于1月9日恢复正常测量。1月15日排口总氮监测仪器出现设备异常,检查发现电阀故障导致串液,使设备测量不稳定,在线运维人员维修更换电磁阀并进行标定,16日13时起由于供电所更换变压器突然断电,导致排口总氮监测仪器传输线烧坏,数据无法正常传输。

2025年12月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

                                                                                                                                  单位:毫克/立方米、毫克/升

序号

市州

企业名称

排污口

超标

因子

超标日期

执行标准限值

超标浓度范围

最大超标倍数

处理处置情况

临夏州

积石山县禹源益民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城西热源厂

烟气排

放口

二氧化硫

12月1日-2日、4日、28日-30日

300

330.61-494.59

0.65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便笺《关于积石山县城西热源厂及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涉嫌超标排放调查核实处理情况的报告》:现场核查时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运行,经调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数据显示,12月1日至2日因热源厂2号脱硫塔故障(内部设备脱落)导致二氧化硫超标;12月3日热源厂1号锅炉内顶部后拱管爆管导致二氧化硫超标,12月5日恢复正常;12月28日4点至31日2点因脱硫系统循环泵故障导致二氧化硫数据超标。企业第一时间向州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网上进行了报备,并且向州县生态环境局上报异常报告,企业及时进行了单石灰脱硫升级为碱脱硫技术,及时退火降温,更换焊接新管,清理维护脱硫塔,更换维修循环泵,确保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及时聘请第三方运维公司,专人坐班指导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调式与运行,实时监控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数据,确保数据可查、超标可预警。12月31日凌晨2点数据恢复正常。

2

临夏州

甘肃绿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

出水口

总氮

12月12日-13日

15

15.65-17.50

0.16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关于积石山县城西热源厂及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涉嫌超标排放调查核实处理情况的报告》:污水处理厂自查原因系进水颜色呈黑色、灰白色且浓度指标超出设计接纳标准,进水造成生化系统中毒, 污水厂第一时间向州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进行网上报备,向州县生态环境局上报异常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整运行工艺工况增大曝气量,开启备用回流泵,增大生物池回流比,同时往生物池投加葡萄糖等药剂,增加反硝化脱氮能力,出口总氮于12月27日下午6点恢复正常。

我要申请
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内设办公室(党建人事科)、规划发展与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生态环境监测科、督查法规宣教科6个行政科室,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6个事业科室及副处级建制的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41668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