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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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丁肃静
    副州长
    丁肃静,女,汉族,1978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族、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军政,数字政府建设,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民委、州卫生健康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志办、州大数据中心、州疾控中心、州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联系单位: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侨联、州档案馆、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罗发功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邓世文

    副秘书长

    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主持州政府政务中心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康玉敏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组织联络科。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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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实施清真 牛羊肉精深加工项目和清真预制菜 加工项目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真牛羊肉精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州发改农审〔2023〕23号)、《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真预制菜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州发改农审〔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将拟利用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实施的清真牛羊肉精深加工项目和清真预制菜加工项目公示如下:

一、清真牛羊肉精深加工项目

(一)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临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306-622900-04-05-408052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黄泥湾乡十五里铺村,南侧为经八路,东侧为纬三路,西侧为兰郎公路,北侧为空地。

(三)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365.16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补助资金1400万元,企业多渠道筹集2965.16万元。项目计划购置设备368台(套)(设备型号、参数、数量以实际招标为准),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14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设备购置。

二、清真预制菜加工项目

(一)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临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306-622900-04-05-388166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黄泥湾乡十五里铺村,南侧为经八路,东侧为纬三路,西侧为兰郎公路,北侧为空地。

(三)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3610.43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补助资金2600万元,企业自筹8010.43万元,银行贷款13000万元。项目计划购置设备751台(套)(设备型号、参数、数量以实际招标为准),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26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设备购置。

如对项目实施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反映相关情况。

公示期限: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8日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0-6214283(兼传真)

邮政编码:731100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食品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州食药安委办结合我州实际,拟定了《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组织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lxzsab@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一楼106室

邮政编码:731100

3.通过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

电话(传真):0930-66605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州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州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州实际,拟定了《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建议,请自行打印后在原稿上提出,并在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传真反馈至0930—6660514(若无意见也请在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

联系人:海丽丽 电话(传真):0930-6660514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临夏州农牧全产业链发展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征求建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州农牧全产业链发展,缓解农牧产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规范风险补偿基金信贷业务管理,根据相关金融信贷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夏州农牧全产业链发展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是指临夏州政府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州农牧产业链发展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分散或抵补银行信用风险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补偿基金信贷业务,是指将风险补偿基金作为风险保障措施,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补偿基金账面余额放大一定倍数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当借款人确无法正常履行贷款偿还义务时,按相关各方约定由风险补偿基金按比例进行分担代偿。

第四条 设立原则

(一)严格准入。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应符合临夏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要求,手续完备合规。

(二)突出重点。风险补偿基金旨在发挥金融机构优势,加大农牧产业发展信贷投放,实现经济、社会双重效益。

(三)规范操作。明确约定风险补偿基金账户开立、资金监管、风险代偿等流程,规范各环节业务操作。

第二章 基金管理

第五条 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来源

临夏州农牧全产业链发展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由州人民政府统筹设立,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基金管理要求

(一)风险补偿基金在合作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在贷款发放前实际注入到位。

(二)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州政府授权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机构,为全州辖区内农牧产业发展主体提供贷款风险补偿,负责风险补偿基金的日常管理,对每笔固定期限贷款业务按贷款期限年收取不高于1%的管理费。

(三)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依规开立风险补偿基金专户,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分担或代偿贷款,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调入调出。

(四)基金账户利息作为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费用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费用。

(五)基金续存期为3年,自首批资金到位起计算。基金续存期满进行清算回收,需要延长期限的,报州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州农业农村局、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州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基金拨付工作;州金融办负责指导基金日常业务管理和基金风险补偿、追偿工作,协调解决基金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 县(市)农业农村局向州农业农村局推荐符合支持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由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建立项目库(每季度更新一次),州农业农村局向合作银行推荐符合支持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

第十条 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规范风险补偿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配合银行做好信贷业务发放和收回工作;负责对逾期贷款按约定比例进行代偿;向州农业农村局报送贷款发放、基金代偿等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 合作银行做好农牧全产业链贷款产品创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点和信贷准入条件,做好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自主发放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加强贷后管理,成立专项工作组,确保贷款的到期回收。按季度核对业务数据,同步报送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章 基金运作

第十二条 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与农牧全产业链直接相关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农户和个体工商户。

第十三条 风险补偿基金运营

(一)发放审批流程。由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贷款对象进行审核,并配合银行做好信贷业务发放工作,合作银行按照相关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和信贷政策审批发放贷款。

(二)追偿程序。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跟踪贷款发放后的使用情况,确保贷款用途符合协议规定;负责开展逾期贷款的前期追偿,督促借款人清偿所欠贷款本息。州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逾期贷款追偿工作。

(三)代偿程序。贷款逾期60天后,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合作银行进行先期代偿。合作银行负责开展逾期贷款追偿工作,收回的逾期贷款存入风险补偿基金专户。

第十四条 基金风控原则。贷款额度严格限定在基金账面余额的放大倍数内,代偿后基金余额已不足以支持业务发展时及时补足。

第十五条 风险补偿基金信贷业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新发放贷款(不含存量客户收回再贷)。

(一)不良贷款率超过3%(不含)。

(二)未按约定履行代偿责任或违反双方协议约定义务。

(三)代偿后风险补偿基金余额已不足以支持业务发展且基金合作机构未及时补足。

(四)不符合监管规定。

(五)不符合三方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 承贷银行要持续跟踪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风险变化情况,对于导致暂停合作的风险因素已解除的,协商一致后可恢复合作。

第十七条 风险补偿基金信贷业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终止业务合作关系,并及时与政府沟通,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积极清收。

(一)基金余额无力代偿。

(二)基金合作机构存在蓄意不履行代偿义务、隐瞒重大不利事项、进行商业(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其他可能对银行债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合作银行为清理不良贷款,将本机构已有的存量客户不良贷款转移至本协议项下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

第十八条 基金监督管理

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州财政局负责基金日常监管,定期向政府报告基金运行情况。风险补偿基金应接受审计、财政等监管部门进行的审计、检查。风险补偿基金参与单位在管理中出现工作失误时,应按照尽职免责的原则,实行业务容错机制,免除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要建立健全由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合作银行为成员单位的临夏州农牧全产业链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全州农牧全产业链发展。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人员队伍与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打造一支既懂政策又懂市场的经济管理干部队伍,切实做好风险补偿基金合作运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补偿基金监督管理,做好基金审计、检查等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使用流程规范有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对《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40号)精神,州卫生健康委拟定了《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现征求你单位单位意见建议。请于6月8日下午16:00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州卫生健康委(附电子版)。

联系人:马 花 13909303068

电话(传真): 6213036 电子邮件:315962187@qq.com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文件下载:关于对《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pdf

​临夏州公安局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征求座谈会

6月1日,临夏州公安局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征求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两级关于“专项整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并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投诉举报渠道等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介绍。现场听取、征集机动车服务站、检测站、报废厂、4S店、驾校、运输等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对当前全州交管部门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改进和提升的意见建议。

州公安局整治办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对部分疑难问题已全部记录在册会后予以核查整改。会上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表,进一步征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就整治公告及问题线索收集二维码进行再次宣传推广,各企业宣传阵地力量积极参与,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公告等方式,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全州交管部门将及时整改工作不足,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见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齐心协力,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州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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