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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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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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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州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州级年初预算按政策足额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0万元,为确保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推进,经州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临州府函〔2024〕10号),将此项资金给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积石山县分配400万元,东乡县、永靖县每县各分配260万元;省级帮扶重点县临夏县分配150万元;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每县各分配120万元;临夏市分配80万元。款列2024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接文后,请各县市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以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省级、州级、县级等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发挥效益,同时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附件下载:关于下达州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9号)和《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表。收入请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上述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要求,严禁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使用资金,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二、组织开展项目入库。按照《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103号),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2024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因地制宜谋划一批带动性、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主导产业项目,确保各地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按照《管理办法》、《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关于<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甘财振兴〔2023〕6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统筹使用,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2024年,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应不低于60%并高于上年水平。

四、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你市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登录。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你市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等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县级财政收到上级衔接资金指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科学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项目资金计划于2024年1月10日前抄送省财政厅,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要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事项,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8号)和《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表。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代码: 10000015Z155110000004。 收入请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上述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要求,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使用资金,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二、组织开展项目入库。按照《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103号),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2024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因地制宜谋划一批带动性、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主导产业项目,确保各地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按照《管理办法》、《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关于<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甘财振兴〔2023〕6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统筹使用,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2024 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不得低于到县衔接资金规模的65%。

四、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 01中央直达资金),你市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登录。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你市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等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县级财政收到上级衔接资金指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科学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项目资金计划于2024年1月10日前抄送省财政厅,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要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事项,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关于下达2023年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计划的通知》(临州振发〔2023〕108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全州461个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详见附表),支出请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全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2023年非建档立卡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分配表.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临夏州槐树关水库管理所、临夏州南阳渠工程管理局,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64号)和《临夏州水务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临州水务发〔2023〕172号),现下达202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314防汛”。

请州水务局组织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执行、监控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你市(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

临夏州植保植检站: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 甘财农〔2023〕55号)和《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检测防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临州农发〔2023〕163号)要求,现将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下达给你单位,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具体额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抓紧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二、区域绩效目标表随文一并下达(见附件2),请州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做好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加强对所辖县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你单位要认真抓好绩效执行和监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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