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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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槐树关水库管理所、临夏州南阳渠工程管理局,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64号)和《临夏州水务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临州水务发〔2023〕172号),现下达202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314防汛”。
请州水务局组织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执行、监控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你市(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临夏州植保植检站: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 甘财农〔2023〕55号)和《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检测防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临州农发〔2023〕163号)要求,现将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下达给你单位,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具体额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抓紧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二、区域绩效目标表随文一并下达(见附件2),请州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做好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加强对所辖县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你单位要认真抓好绩效执行和监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各相关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州林木种苗服务站、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州职业技术学校、州农科院:
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审定<2023年东西部协作州级资金分配和使用计划>的请示》(临州振发〔2023〕43号),已经4月14日州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关于申请下达2023年州级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临州振笺发〔2023〕10号)要求,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济南市已做支出,故此次下达资金不作为预算指标,到县资金由州级国库直汇各县国库。《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东西部协作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支出管理,下达预算指标,批复用款计划,办理支付手续和项目报账手续。”,虽然本次只汇拨资金,不下达预算指标,但各县财政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账务,督促本级乡村振兴部门和行业部门专款专用,并按照审定后的本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单位支出进度有序拨付资金,严禁将资金一次性拨出或挪作他用,坚决避免“以拨代支”“库款搬家”的现象发生。
二、请各县财政部门将本次下达的东西部协作资金连同直接到县市的东西部协作资金一并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并做好资金下达、支出关联、部门单位绩效等工作。
三、各县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中“将“十四五”东西部协作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提取”的要求,加强项目论证,根据项目库申报流程,将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四、各县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区域协作、支持开展东西部协作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支持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创新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六个方面要求,统筹安排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协商济南挂职干部共同编制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报请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上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济南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征求意见。
五、各县、州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有关规定,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好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管项目、谁管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资金的支付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各县、州直相关部门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务必于5月15日前以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正式文件(部门按照正式文件)上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PDF版)。
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4日
日前,记者从州人社局获悉,截至3月20日,全州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6亿元,其中向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2亿元,向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0万元,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我州创新创业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州人社局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将创业担保贷款作为稳就业、促创业的有效抓手,第一时间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同时,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目标,简化工作程序,持续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全力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通过创业贷款实现创业梦想。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向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人员,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