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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领导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管民族、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代管单位:州民委、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志办、州疾控中心、州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代联系单位: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侨联、州档案馆、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协助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民政、残疾人工作,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邮政管理局。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电大临夏分校、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联系单位: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李新军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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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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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计划的通知》(临州农发〔2024〕242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全州454个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详见附表),支出请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全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1、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2、 2024年非建档立卡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分配表.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临夏州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监督管理

“过渡期生活补助是否按时如数发放到户?”“重建项目资金是否按进度拨付施工单位?”“维修加固和重建房屋资金是否按进度拨付?”连日来,临夏州财政局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组多次在积石山县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各类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压实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临夏州财政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资金陆续下拨到位,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资金构成复杂,临夏州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组根据轻重缓急,逐步推进。通过调阅资金拨付文件、追踪资金流向,核实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听、看、访”的方法,听取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介绍,查看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凭证,走访了解重建施工情况和到户资金兑付情况。截至目前,临夏州财政局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的6个县市做到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针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临夏州财政局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对标对表销号。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县市预算绩效财会监督考核指标,逐步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推动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关于公开2024年临夏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目录清单的通知

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残联、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应急局,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财农〔2021〕4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甘财农〔2023〕105号),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规范。按照《通知》要求和省上公布的2024年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现公布2024年临夏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请各县市在认真做好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州目录清单,梳理增加州县市资金用于到户补贴的项目,一并制定本县市2024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州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围绕补贴目录清单,全面梳理相关补贴管理政策,与补贴目录清单一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4年临夏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农科院、州林草局:

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审定<2024年州级东西部协作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临州振发〔2024〕22号),已经4月25日十六届州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州级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临州振笺发〔2024〕1号)要求,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济南市已做支出,故此次下达资金不作为预算指标,到县资金由州级国库直汇各县国库。《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东西部协作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支出管理,下达预算指标,批复用款计划,办理支付手续和项目报账手续。”,虽然本次只汇拨资金,不下达预算指标,但各县财政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账务,督促本级乡村振兴部门和行业部门专款专用,并按照审定后的本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单位支出进度有序拨付资金,严禁将资金一次性拨出或挪作他用,坚决避免“以拨代支”“库款搬家”的现象发生。

二、请各县市财政部门将本次下达的东西部协作资金连同直接到县市的东西部协作资金一并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并做好资金下达、支出关联、部门单位绩效等工作。

三、各县市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中“将“十四五”东西部协作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提取”的要求,加强项目论证,根据项目库申报流程,将2024年东西部协作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四、各县市、相关州直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区域协作、支持开展东西部协作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支持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创新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六个方面要求,统筹安排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协商济南挂职干部共同编制2024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报请州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上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济南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征求意见。

五、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有关规定,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好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管项目、谁管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资金的支付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2024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务必于5月13日前以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正式文件(部门按照正式文件)上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PDF版)。


附件下载: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30日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教育领域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卫生健康
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