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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5月5日18时,积石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大厅接警员何霞刚端起饭碗,急促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何霞迅速接起电话,电话里传来哭喊声:“我们4人被困黄河了!”何霞沉稳地安抚道:“别紧张,告诉我具体位置!”得知被困者在大河家镇黄河桥下游约8公里处,河水猛涨,情况危急。挂断电话后,何霞立即联系大河家派出所值班民警龚恒云,同事谭得花同步将警情汇报公安局值班领导,并向县消防大队和县应急管理局请求支援。
很快,又有报警电话称看到4人被困大河家黄河中央河心岛,河水已涨到腰腹部。谭得花冷静核对确认是同一起警情,做好沟通工作。何霞心急如焚,多次联系龚恒云了解救援进度,得知民警已联系青海省积石峡水电站关闸闭水争取救援时间。
每一秒的等待都漫长无比,接警员们紧盯电话,心提到了嗓子眼。5分钟后,龚恒云来电:“被困4人已成功获救!”听到消息,何霞激动得手都在发抖,谭得花也长舒一口气。
这场生死救援,展现了人民警察纪律严明、高效协作的作风。从接警员快速反应调度,到多部门联动救援,每个环节都彰显着对生命的敬畏。夜幕降临,指挥中心依然灯火通明,他们默默坚守,用行动筑起生命防线,让守护成为最温暖的承诺。
连日来,东乡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为期百天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部署+教育+执法+监管+宣传”方式,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行动在重点路段、夜间及节假日设置检查点,开展高频次执法。强化源头治理,对全县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核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车辆维保档案及从业人员资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消除安全隐患。联合交警部门,组织全县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讲解、警示教育片观摩等形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步推进社会宣传,利用出租车LED屏滚动警示标语,在车站和集市等场所发放宣传单,畅通举报渠道。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车辆150多辆,查处违法车辆9辆,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检查运输企业12家,整治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4月28日,临夏市召开涉稳现实矛盾问题化解工作调度会议。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临夏市重点信访事项化解情况,部分市直部门和乡镇汇报了现实矛盾化解进展情况,对现实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现实矛盾攻坚化解工作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重大职责,细化落实各项化解措施,推动攻坚化解工作走深走实。要专班式推动,坚持分类施策,健全落实“一事一专班”机制,一抓到底、全力攻坚。要动态式摸排,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征地拆迁、欠资欠薪等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县(市)、乡镇(街道)联动排查机制,全面起底摸排。要台账式管理,完善现实矛盾问题工作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对已化解的及时审核退出,新摸排的及时纳入。要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稳风险产生。要清单式化解,逐项列出矛盾化解清单,明确化解责任、措施、时限,做到照单落实、对账销号。要条块式维稳,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镇(街道)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持续巩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2025年4月30日20时,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州牡丹文化公园(蝴蝶桥)举办2025河州牡丹文化嘉年华开幕仪式,为确保活动期间蝴蝶桥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30日18时至22时,对临夏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州牡丹文化公园(蝴蝶桥)及周边区域的各类无人机等航空器实施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受邀媒体等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单位可以使用无人机现场拍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飞行器,禁止任何航拍行为。
三、对在管控时间区域内擅自飞行的,临夏市公安局将对升空的无人机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对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危害公共安全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临夏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9日
近日,记者了解到,自临夏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行以来,以“主动创稳”和“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持续推动案件办理信息化向纵深迈进,高质效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智能化。
坚持将该平台建成运行作为提升政法工作信息化、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的重要实践。平台连接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政法各部门,是集案件组卷、推送、受理及信息录入于一体的共享平台,包含刑事案件立案、批捕、起诉、判决和社区矫正等环节,各部门在受理、流转及移送等各环节,高标准审核电子卷宗、各类文书,构建起全市集打击犯罪、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和社会治理于一体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平台运用上聚合发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规范流转各类案件,确保工作规范稳定运行。通过平台模块推进,及时开展各类文书材料送达、网上换押等工作,全面实现网上集中批量送达、一键换押,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做到案件“云移送”、办案“零距离”。平台严格执行刑事案件“线上先于线下”要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流转、送达,实现线上“秒传”;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各办案单位强化审核把关与监督制约,坚决退回和不予审核信息材料不规范案件;整合资源,搭建数据共享的信息化阵地,实现了办理材料全扫描、办案信息全共享、办案业务全覆盖,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4月16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到积石山县公安局癿藏、居集等基层派出所,就基层基础、“春风”行动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期间,先后查看了户籍室、办案区、民警宿舍及五小工程建设情况,询问辖区刑事治安发案及警力配置,重点听取了矛盾纠纷化解、九小场所管理、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基层基础工作等情况汇报。
亢卫忠说,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要明确职能定位,全面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要求,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机制运行模式,推动基层公安整体工作提档升级。要夯实基层基础,持之以恒补短板、扬优势、争先进,提升“一标三实”采集率和准确率,狠抓一警情三推送、警调对接落实,全面加强婚恋家庭、邻里纠纷、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遏事端、降发案。要强化支撑保障,持续推进派出所长进乡镇班子工作,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警力向下延伸,保障职级晋升、表彰奖励向基层倾斜,确保队伍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和持续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