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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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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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交警:“四个强化”推动“严管十条”落细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通安全“严管十条”(春季版)措施,临夏公安交警部门突出重点环节领域,加大巡防管控力度,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强化谋划部署抓落实。结合春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制定针对性的交通违法整治和事故预防措施,坚持警力下沉,全面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源头监管促规范。全力清除驾驶人、货车、突出路段和运输企业隐患问题,联合交通运管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强化查纠处违严管控。严查严管各类易肇事肇祸高频违法行为,今年第一季度,全州共查处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9826起,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强化以宣促防暖民心。通过手机短信、“交管12123”APP、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安全提示信息;组织民辅警深入运输企业、学校、集市、驾校、社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

有“超”必查 筑牢平安路

祸从“货”起,险从“超”出。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是公路桥梁的“杀手”,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自今年3月以来,州交通运输局和州公安局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治超工作方法,出重拳、下狠招,联合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4月8日凌晨,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派出执法人员20人、执法车辆6辆,在折达公路和环城北路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突击检查,查处超载货运车辆11辆,其中“百吨王”6辆。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组织执法人员,不分昼夜强化路面巡查,精准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姬国兴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执法车辆58辆次,检查车辆1556辆,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35辆,其中“百吨王”12辆。

执法是手段,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才是治超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货运司机徐师傅受到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的依法处罚和批评教育后,彻底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坚决不超载,按照核载、标载运输货物。

为提升治超效能,我州还打造了非现场治限治超执法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控设备和图像识别技术,实现对超载车辆的远程执法,在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减少了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力资源消耗。

近日,记者在和政县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村台子社动态称重检测点看到,检测点前方设置了超限检测提示牌,道路两侧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显示超载车辆车牌及超重信息。

“该系统的启用,有利于提高公路畅通率,解决治超执法人员不足、取证困难、车辆拦截不安全等难题。通过非现场执法,我们总共检测车辆2120多辆,处罚案卷52个。”牛津河超限检测站站长谢占军告诉记者。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平安是最大的民生。随着治超工作日趋严厉,“百吨王”频频被查获,我州公路超限率大幅下降。姬国兴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非现场执法智能化作用,精准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保护公路、桥梁安全,为群众便捷、安全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全州禁毒工作会议召开

  4月3日,全州禁毒工作会议召开,州长、州禁毒委主任何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领导常全科、韩玉林、宋学功、杨鹏参加会议,副州长、州禁毒委副主任亢卫忠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观看2023年全州禁毒工作视频汇报片,通报去年全州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相关县和部门汇报,宣读工作先进县市和单位表扬决定。

  何东指出,去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州禁毒委决策部署,紧扣“内防滥用反弹、外防毒品流入”总体思路,强力攻坚、严管严控,外流贩毒治理成效显著,禁吸戒毒管控扎实有效,禁毒宣传教育全面推开,综合治理整顿深入开展,禁毒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总体向好的态势。

  何东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持续保持强大攻势,在强打击、严管控、夯基础、提质效上聚焦发力,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要聚力推动“清源断流”行动,深化跨区域合作,集中攻坚侦办大案要案,强力推进查缉堵截,坚决遏制毒情反弹蔓延势头。要深化毒品问题综合治理,长效巩固重点县整治成果,持续抓好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基础。要从严加强禁吸戒毒管控,落实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加强关心关爱和帮扶教育措施,抓好禁种铲毒和涉毒物品严管,有效萎缩毒品消费市场。要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推进禁毒宣传进万家,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注重新型毒品预防宣传,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要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优化基层力量配置,关爱一线民警,强化技术支撑,抓好群防群治,不断凝聚禁毒工作强大合力。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县市长、公安局局长和重点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亢卫忠到积石山县督导检查公安机关灾后重建服务保障工作

  4月2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到积石山县督导检查公安机关灾后重建服务保障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执勤民辅警。

  亢卫忠先后来到大河家镇陈家村、大河村文化广场、康吊村过渡性安置点及部分重点乡镇“抗震前线110”、高速交通执勤点、州公安局执勤民警驻点,详细了解群众安全住房回迁、安置方式选择、房屋维修加固和原址重建等进展情况及社会面巡逻防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

  亢卫忠说,当前正值灾后重建各类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群众安置过渡的关键时刻,全州公安机关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全力维护灾区治安和谐稳定、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切实维护社会治安,聚焦春季开工盗窃案件多发、工程队之间矛盾纠纷易发等实际情况,依托“春雷”行动,适时开展社会面治安清查行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要抓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工地及农村道路巡查管控、突出违法行为查处和宣传教育工作,坚决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要积极展示良好作风,在治安巡逻防控、交通秩序管控、入户走访服务等过程中,用文明规范的执法执勤和细心细致的热情服务,积极展现全州公安民辅警的良好形象。


张毅在积石山县调研防返贫监测帮扶和群众增收等工作

4月2日,州委副书记张毅在积石山县调研防返贫监测帮扶和群众增收等工作。他先后来到癿藏镇甘藏沟村、小关乡吴家堡村和大河家镇四堡子村、陈家村,与群众和乡村干部交流交谈,详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收入来源、种植养殖、政策落实、安置协议签订等情况,实地察看四堡子村、百鸟园集中安置点和博爱小学建设进展,对具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张毅强调,要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实抓细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紧盯因灾、因病、因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落实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把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作为重中之重,打好产业、就业、劳务等增收“组合拳”,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就地就近吸纳劳动力就业,加大有组织劳务输转力度,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要持之以恒推动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全面落实产业奖补、养殖保险、圈舍维修改造等扶持政策,坚定群众养殖信心,有效应对市场冲击,尊重市场规律,稳步扩大养殖规模、引进优良品种,不断提升产业效益。要用足用好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产业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一圈一棚一股一贷一岗”扶持方式,让搬迁安置群众有产业、有业就、能致富。

张毅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广泛深入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快安置协议签订、拆危排险、原址重建、维修加固、集中安置点建设进度,按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动任务落实。要把灾后恢复重建与和美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应,让受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全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

4月2日,全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检察院检察长、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杨鹏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6次全体会议暨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康乐县、州公安局、州教育局负责同志围绕各自工作重点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时效质量,严查各类线索,提高线索核查靶向性,完善核查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线索直核直查机制,扩大线索来源。要严厉依法打击,扩大斗争成果,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攻坚突破重大案件,持续“打伞破网”,加强协作配合,把依法严惩贯穿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要深化行业整治,厚积除恶土壤,加强教育领域整治,强化金融放贷领域治理,加大市场流通领域监管,维护网络空间领域清朗,推动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要突出党建引领,建强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扫黑除恶基层基础,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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