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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州住建局组织专业力量成立4个专项小组,对全州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聚焦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围绕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把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领域展开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县市住建局监督管理、项目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共随机检查在建项目1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发现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及建筑起重机械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100余条。针对存在问题单位,检查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强化跟踪复查,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检查,强化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质量安全标准,为全州建筑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村小水电站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农村水电站行政责任、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全州农村小水电站行政责任、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人进行公示。
附件:临夏州2025年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表
临夏州水务局
2025年4月14日
2025年,临夏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创新构建“责任链、防控链、治理链、宣教链”四链协同体系,实现全州“零较大影响火灾”的目标,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一、构建“责任链”,四级联动压实防火责任。高位推动,完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8311”工作措施,结合州情实际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任务、督查清单,建立了“州级领导包县市、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护林员包山”四级包抓机制,将防火责任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签发第五号总林长令,明确防火期内各级林长巡林频次和重点任务,全州3708名林长深入开展巡林检查活动,推动责任落实到位。网格管理,强化末端落实。依托林长制平台,将全州划分为8个州级、131个县级、1394个乡级、3493个村级管护网格区,配备3598名生态护林员和1169名草管员,建立“护林员巡护APP+卫星监测+林区红外视频监控”三位一体预警监测体系,使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巡护轨迹,2025年护林员巡护APP平均上线率52.77%,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严督实查,倒逼责任落地。州森防办紧盯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时段,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采取巡查考核、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督查3次,下发专项工作通报2份,反馈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73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2个乡镇、5个村社进行了约谈,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
二、织密“防控链”,全域覆盖筑牢安全防线。关口前移,精准管控火源,在防火期内实行“三禁”(禁火、禁烟、禁烧),在重点林区、景区设置防火卡口300余个,配备智能语音提示系统和防火码,实现进山人员“扫码登记、火种收缴、安全承诺”全覆盖。清明节期间,基层管护站点和生态护林员全面增加巡山巡林频次,累计开展巡护6.5万人次,并增设进山入林临时宣传检查站点86处,劝止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200多人次。科技赋能,提升防控效能,建成使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利用森林草原防火感知系统和卫星遥感监测平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高空监测森林草原火情,卫星遥感热成像信息每3分钟刷新一次。在重点林区架设高清红外视频监控预警系统9套、安装卡口监控系统12套、大屏指挥显示系统2套,对重点林区实施24小时不间断低空监测,加强林火视频盲区、死角的不间断监测。重点攻坚,消除风险隐患,扎实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清坟边、清林缘、清地边、清矿点、清景区),深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自然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针对输变电线路、石油管道等重点部位,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线路老化、通道不畅等问题38条。
三、完善“治理链”,闭环管理强化隐患整改。问题导向,抓实整改落实。建立“省州督查反馈问题、自查自纠问题、群众举报问题”三本台账,实行“交办—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2024年以来省州督查反馈的174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级4条、州级171条),整改率100%。建立“回头看”机制,结合重点时段的督查检查活动,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双随机”抽查,防止问题反弹。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针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突出问题,州森防指办对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专题下发提醒函、提示函,督促开展源头治理活动,积极推行“联防联控”制度,对重点林区、历年火情高发区、输配电线路穿越区、祭祀集中区等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点附近的坟头登记造册,与归属人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书。联防联控,凝聚治理合力,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防机制,与甘南、定西、兰州等毗邻市州森防指办建立工作联系协商机制,及时通报和会商重点时段、重点林区的管控措施,科学管控交叉地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林草、公安等部门强化日常联合整治合力,按计划开展联动督查检查行动,及时发现并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火情火险情况信息的及时通报。
四、延伸“宣教链”,多维发力增强防火意识。网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构建“报、网、端、微、屏”全媒体矩阵,在重点时段,通过融媒体中心官方发布防火令、禁火令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示,充分利用应急、公安、林草等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常识,推送文章50余篇,累计阅读量超20万人次。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下发通报省内火灾情况通报,督促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选取近年来省内外典型火灾案例制作警示片,在乡镇、村社进行播放警示。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络媒介宣传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各类火灾案例和违法查处案例,形成强大震慑。精准施策,培育防火文化,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祭祀”等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宗教人士等群体签订防火承诺书。自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州累计悬挂横幅宣传标语500余条,张贴“防火令、禁火令”8500多张,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册7000多本,安装太阳能语音宣传杆10个,制作森林防火警示牌20多面,刷写森林防火标语200余条,编发短信和宣传短视频1万余条,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重点工作,下一步,临夏州将始终保持“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清醒认识,严格落实国家、省上部署要求,扎实推进“8311”工作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护好陇原生态安全屏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临夏力量。
加强培训提升监管水平 靠实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州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培训约谈会
3月26日,州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州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培训约谈会,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人员自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全州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结合我州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实操培训,提升了参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会议要求,广大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高度重视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各县市局要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入场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要结合“铁拳”行动,强化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加大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整治行动,制定风险清单、明确防控重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培训约谈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协管调研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相关科室全体,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业务股长,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部分食品批发市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负责人和商户代表在各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5 年全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省水利厅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水利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水平,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县市、各单位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实施到位,定期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县市、各单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在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赋能的同时,运用约谈提醒、工作建议和指导帮扶等手段,严格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三、全面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各单位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逐级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点位,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米”,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各县市、各单位认真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水库水电站放水、农村供水等安全管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有关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五、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县市、各单位根据《全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和水利系统八项主要任务,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作为治本攻坚重中之重,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
六、深入推进“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州水务局定期分析研判全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对各县市、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对点”实施工作提醒。各县市、各单位根据《2025年全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覆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配套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六项机制”向基层一线单位、向“小散远”工程延伸,持续提高危险源辨识管控、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等水平,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助推“六项机制”提质增效。 同时,加强宣教培训和指导帮扶,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单位实行重点指导,2025年底前总体实现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运行工程“六项机制”全覆盖。
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各县市、各单位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按照“一年成体系,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要求,压茬推进落实,力争 2025年底前,建成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的水利安全生产全面责任体系,形成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八、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各县市、各单位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无资质承揽业务、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三违”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用惩戒。加强大坝等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和油库炸药库、施工营地、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度汛工作措施。
九、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各县市、各单位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持续推进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加强淤地坝维修养护,保障淤地坝安全运用。做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巩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
十、强化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监管。强化水利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一线操作人员和实验人员安全培训,落实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作业、用火用电作业、野外作业、检测试验等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强化水库库容、河道安全监管。各县市、各单位严格水库防洪库容管理,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依法依规审批公路、桥梁等涉河建设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整治, 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十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动火作业、燃气、电动自行车、 建筑保温材料等安全隐患整治。各县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文体活动场所、职工宿舍、自建房、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作业期间应严格做到“六个必须”。 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止水利工程施工等 影响燃气管道设施。严格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自 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开展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妨碍消防车作 业的障碍物。开展消防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宣传。
十三、强化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将局属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范围,进行评价考核。局属各单位锚定“零事故”目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风险防范责任措施,逐级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单位的指导监督,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在安全生产上带好头、树标杆、做示范。各县市、各单位组织做好所属单位、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十四、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各县市、各单位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必查项,严格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围绕典型案例和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十五、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各县市、各单位强化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十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县市、各单位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2025年底前总体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保尽保。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工程维修养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异常工况动态监测预警和科学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伤亡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十七、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各县市、各单位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教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