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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月25日,临夏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联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鲁鸿宙参加。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有关会议精神;鲁鸿宙代表州工商联(总商会)第六届执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州工商联六届执委会副主席、副秘书长作了述职;通报了在积石山县6.2级地震抗震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并颁发捐赠证书;代颁了全国、全省“四好”商会证书;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工作报告的决议、执委会会议政治决议。
李勇首先对各级工商联和广大民营企业家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说,当前全州经济正处在抢抓发展的关键期、产业结构调整的攻坚期,经济发展向好的态势更为巩固,新的动能更为强劲,好的氛围更为浓厚,稳的基础更为坚实,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准确把握外部经济形势、重点行业走势、局域发展态势、企业运行趋势,全面辩证看形势,以更高站位“固强补弱”稳经济。要加力创新提智、降本提效、扩容提质、赋能提速、拓展提量,乘势而上寻突破,以更实举措“挖潜提质”拓增量。要在企业谋发展上做到高准细,扬优蓄势谋新机,以更大信心“加压奋进”促跃升,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4月23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州委常委、副州长张天龙,副州长张自贤、毛鸿博,州政协副主席、积石山县委书记马晓璐参加会议。
会上,积石山县和州直相关部门汇报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副州长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了具体安排。何东指出,经过州县共同努力,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速加力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州县各级各部门要咬定目标、压茬推进,咬紧牙关、持续作战,坚决打好灾后恢复重建整体战、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目标规划落地落实,紧扣规划方案,紧盯时限要求,全面实施好居民住房修复重建和地灾避险搬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五大类项目,确保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要清单化规范化推进项目,根据灾后重建项目行业类别和建设内容,细化建立项目清单,严格每周、每月、每季调度机制,挂图作战、卡点推进,干成一项、销号一个;要抓紧开展项目工作“回头看”,完善台账资料,确保项目及时入库、顺利推进。要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集中安置点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达到搬迁入住条件;要统筹把握集中安置区域的街景风貌、整体外观,加强对原址重建房屋样式色调、建设标准的规范管理,保持区域的协调性;要把灾后重建与和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打造一批示范村、样板村。
要精准配套后续发展产业,按照“一圈一棚一股一贷一岗”的产业发展思路,逐户了解搬迁群众的发展意愿和技能特长,精准确定到户产业扶持措施,实现“一户一业、一户一劳力”;要按照产业项目“年内建成收益”的要求,及早着手育苗育种、选品装栏、技能培训等工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积极推行“集中管理、分户养殖”等产业发展模式,提高群众的经营性收入。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安全关,坚持效率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严把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施工的每一项程序、安全的每一道关口,努力打造最安全、最牢固、最放心的精品工程。要加强受灾群众服务保障,加强过渡安置点服务管理,下沉驻点干部要尽心尽力尽责,抓好环境卫生、安全秩序和生活保障;要落实好产业奖补政策、过渡期生活补助,加强防返贫监测帮扶措施,多措并举增加群众收入,降低因灾返贫致贫风险。要持续改进干部作风效能,纪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回督查检查,表彰先进典型事迹,严查失职渎职行为,让广大干部在灾后重建一线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相关部门和积石山县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4月12日下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在积石山县主持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会议对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并逐个梳理了项目前期、开工建设、实施进度等情况,就加快建设进程、提升工程质量、强化规范管理、做好集采直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李勇强调,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工作是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所需、民生之要。州卫健委等部门和积石山县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积石山县6.2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4月7日州长办公会的具体安排,坚决扛牢灾后恢复重建重大政治责任,着眼工作大局,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盯每一个项目,落实包抓责任和工作人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切实把项目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对进度慢的项目,要限期解决困难问题,全力往前赶、往实抓。要严格项目管理,做到程序合规合法、台账健全完备,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作用,严把项目安全关、质量关,实现速度与效益的双提升。
州卫健委主要负责人,积石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各项目包抓责任人参加会议。
何东主持召开州长办公会
研究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4月7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州长办公会,听取积石山县、州发改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州委常委、副州长张天龙参加会议。
何东指出,实施好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关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关乎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质效。要切实强化系统思维,通盘谋划推进,加速加力建设,确保如期实现搬迁新居、安居兴业的目标。
何东强调,要着力完善功能,立足各集中安置点搬迁规模、区域特点等情况,区分楼房、平房安置需求,坚持“适度超前、设施齐全”原则,科学合理布局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老年人活动中心、社会福利院、托育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要着力优化方案,坚持以国家、省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为基准,聚焦恢复重建重点项目,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建设标准、施工程序等细节关键,做实做细控成本、提质量、强效能文章,力争把每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最大限度发挥项目效益。要着力加快建设,树牢集中安置点“一盘棋”思想,完善落实安置点各类项目统筹建设方案,同步推进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后续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衔接,快马加鞭推进前期要件办理、“三通一平”、备工备料等基础工作,想方设法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倒排工期抓开工赶进度,确保如期建成投用。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发改委、积石山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4月3日,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究讨论了《2024年临夏州投资机会清单》《2024年临夏州招商引资目标企业清单》,对各县市和临夏经济开发区第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并就强化州县统筹联动、发挥州级产业链部门作用、加强目标企业精准化对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挖潜力、集思广益促合作,依托临夏在区位交通、营商环境、产业基础、土地价值、招商政策、内需市场、金融支持、人才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精准谋划产业项目,精准对接目标企业,精准跟进推动落实,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落地。
会议要求,招商引资工作要坚持量质并重,在争取签约项目数和签约资金额持续增长、做大“分母”的同时,切实提升签约资金到位率,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做实“分子”体现成果,切实以招商引资项目质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州招商局和重点产业链州级牵头部门有关负责人,临夏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分管县市长、招商局局长参加会议。
4月3日,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在积石山县主持召开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物资集采、保供稳价和卫生项目建设推进会,梳理分析灾后重建物资集采直供、市场供应、质量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地企联系对接、卫生项目推进等工作。州政协副主席、积石山县委书记马晓璐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集采直供和保供稳价是降低项目成本、保障产品质量、提升建设效率、拉动县域经济的有效抓手,州县有关部门要专班推进,加强供需对接拓渠道、跟进落实抓实效、强化监管保质量,以优质低价的建材和生活物资供应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卫生健康领域项目面广量大,事关灾区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州县卫健部门要在做实做细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倒排工期、逐项推进,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维修加固、恢复重建和集中安置点配建项目与住房安置项目协同推进、如期完成,切实满足群众就近看病需求。
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粮储局和州应急管理局等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积石山县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