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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近日,广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走进官坊乡阳屲庄小学及周边农户家庭,开展以“心系防灾 护航安全”为主题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进校园、进家庭活动,持续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地质灾害预防、交通安全、一氧化碳中毒防范、防震避险技巧和森林草原防火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师生和群众详细讲解日常生活安全常识与防灾减灾技能。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赠送相关物资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近700份,暖心手套、文具200套,以及灭火毯30余件。
此次活动,为师生和群众带来了一堂实用的“安全防灾必修课”,有效提升了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灾害的实操能力,为筑牢全县防灾减灾安全防线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13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深入细致摸排确定需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涉及范围广、受灾省份多、影响程度深、局地损失重。《通知》强调,冬春救助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目标,尽早谋划、迅速行动。要指导基层积极使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工作,并督促加快资金发放,持续跟进调度,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要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全面摸排受灾人员底数,全面准确落实冬春救助政策,确保应救尽救。要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做好需救助对象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合理划分救助对象人员类别,细化完善分类分档救助标准,确保冬春救助质效。重点关注受灾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殊关照和重点救助,并做好冬春救助和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灾害救助主体责任要压紧压实,中央和地方救助款物要合理统筹。要严肃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积极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主动做好救助政策宣传解读,结合年终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跟进了解受灾群众思想动态,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10月10日,州委副书记、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万学科带领由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在部分学校督导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来到东乡县第一中学、东乡县民族中学、广河县三甲集移民中学、和政县团咀小学、和政县第三中学,逐一对消防设施配备、安防体系建设、食堂运营管理、校舍建筑及实验室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现场反馈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万学科强调,校园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平安幸福,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再安排、再落实,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要逐校逐园全覆盖、起底式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现场办公、蹲点督导等方式,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劲。要下功夫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学校警务室、法制副校长功能作用,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要加强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扎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践育人,做实做细师生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全力维护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要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国庆中秋“两节”假期期间,临夏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应急厅各项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高效处置突发自然灾害,截至10月8日,全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是高位部署压实责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在节前召开全州第四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系统分析两节期间安全风险形势,专题安排部署假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应急值守、督查检查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全州实施道路交通“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整治道路风险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督查整治隐患。州应急局成立假期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深入8县市检查旅游景区、企业、基层组织等50余家,排查问题隐患162条,现场整改105条,移交州县安委办督促整改57条(现场责令停产整改1家);各县市应急部门坚持假期不止、检查不停,每日派出工作组巡查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集会活动、农村劝导站等重点点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值守情况,营造节日安全氛围。
三是高效处置突发灾害。10月6日夜,临夏县榆林乡因持续降雨引发滑坡(塌方体积7.71万立方米),致16户92人受灾、5户50间住房倒塌或严重受损,无人员伤亡。当地县乡村第一时间组织转移避险,州县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了92名受灾群众,成功避免灾情扩大。
四是严守制度畅通机制。全州应急系统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领导在岗、业务骨干值守”三级应急值守责任机制,夯实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建立“日报告、零报告”机制,保障各类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标准统一;坚持“每日一调度、一抽查”,通过电话、视频点名方式核查各县市应急部门值班到岗情况,未发现脱岗、漏岗等无人值守问题。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精准治理工作,全力筑牢反诈“第一道防线”,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源头治理,守牢“资金链”首道关口。指导金融机构规范账户开立业务,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要求,健全客户尽职调查机制,强化对异常开户情形的审核力度;督导金融机构完善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存量银行账户开展精细化梳理与定向排查。今年,已成功堵截诈骗犯罪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拦截涉案资金147万元。
凝聚警银力量,强化风险监测管控。深化与公安等部门协作,精准揭示新型非法资金转移手法,指导金融机构优化并运用账户风险监测系统,提升对涉诈账户及可疑交易的监测、识别与管控能力;组织银行机构对涉案账户逐户开展倒查,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及时纠偏整改。上半年,累计核查涉案账户400余户。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反诈氛围。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通过网络直播宣讲、情景短视频展播等形式,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多维度、高频次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讲解账户风险防范知识,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与警惕性。今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覆盖群众超1万人次。
9月16日,临夏市中天健广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幕。此次活动由临夏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人行临夏州分行共同举办,州银行业协会、州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城区9家银行机构、17家保险机构开展宣传。
活动现场,各金融机构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设立展板,通过趣味游戏、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吸引往来群众,聚焦非法荐股等“黑灰产”行为、非法存贷款中介、虚假征信修复、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热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积极普及金融常识,以案说险进行风险提示。 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搭建起主题鲜明的宣传展台。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市民发放《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等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讲解,拆解“虚假投资理财”“仿冒金融APP”“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常见诈骗套路。针对老年群体,工作人员还手把手指导使用手机银行风险识别功能,演示如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帮助老年市民跨越“数字鸿沟”,掌握实用金融技能。
互动体验区成为现场“人气焦点”。主办方设置的套圈圈、转盘等游戏环节,吸引大量市民参与。市民王女士在完成“识别诈骗短信”互动任务后笑着说:“以前总觉得诈骗离自己远,今天才知道骗子的手段这么多,这些知识太实用了,回家也得给孩子们讲讲。”此外,活动还邀请金融监管部门专家设立“咨询问诊台”,现场为市民解答信用卡还款、贷款纠纷、保险理赔等实际问题。
据活动主办方负责人介绍,此次金融教育宣传周并非“一次性活动”,后续还将组织系列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享、VR反诈体验等形式,将金融教育从“广场”延伸到“日常”。下一步,将持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金融宣传教育常态化、精准化,让更多市民懂金融、用金融、护金融,切实将金融服务转化为助力美好生活的“新动能”。
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受众数量1800余人次,现场接待咨询6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防风险意识,增强了识别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