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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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临夏州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州自然资源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2.与单位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自然资源局重大活动。
4.州自然资源局“临州自然资源发”、“临州自然资源函字”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5.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6.非涉密的单位会议内容。
7.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地批复。
8.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
9.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10.生态搬迁方面的相关信息。
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2.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
2.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部门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318656 传 真:0930-6314588
通讯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35号
邮政编码:731100
2.受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临夏州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或临夏州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渠道: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②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4、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5、申请受理时间:
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②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费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上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州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州级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局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高起点编制规划,高标准绘好蓝图,以科学规划引领临夏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多次规委会议研究,反复征求意见,不断的充实优化我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突出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州级规划》成果在2023年1月至3月完成了提交规委会审议、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州级组织的专家审查工作等工作,从2023年4月开始向兰州市、定西市、甘南州、青海省海东市4个相邻地州(市)及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32个省直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并征求了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等28州直部门意见建议,征求了临夏市、临夏县等8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共计收集相邻地州(市)、省直部门、州直部门、县市政府意见228条,共采纳188条,其中,相邻地州(市)和省直部门反馈意见107条,共采纳73条,未采纳34条;州直部门和县市政府反馈意见65条,共采纳59条,未采纳6条;专家评审意见56条,采纳56条。同时,经十三届州委第67次常委会会议和十六届州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定后上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审批。2024年3月2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6月6日《州级规划》由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临夏州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临夏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州委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等44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做了修改完善。经汇总整理,《临夏州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效意见可归纳为9条,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38个
已采纳意见:8条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稳增长阵地战”部分
1.第三节“致力农业产业大提效......”中,删除“牛羊菜果署药菌花”、“宣传推介东乡贡羊、广河羊肉、康乐牛肉等公共区域品牌”和“畜牧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达到63%”。责任单位中加入州乡村振兴局。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调结构突围战”部分
2.帽段中,将“力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修改为:“力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3.第六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六大行动’”中,将“实施数实融合提质增效行动,新建5G基站***个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个”修改为:“实施数实融合提质增效行动,新建5G基站1000个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个”。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促改革攻坚战”部分
4.第11节“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删除“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问题专项整治试点”。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扩大开放主动战”部分
5.第15节“提升招商引资质效”中,将“力争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60个、签约资金500亿元以上”修改为“力争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资金600 亿元以上,其中省外项目签约资金 425 亿元以上”。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惠民生持久战”部分
6.第17节“加快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将“确保9月1日前维修结构类学校投入使用”修改为:“确保秋季开学前新建类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7.第20节“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中,将“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5614户2.8万人”修改为:“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1615户7287人”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防风险保卫战”部分
8.第21节“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去除“实施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项目”,修改为:“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35万亩,公路沿线绿化500公里以上”
特此说明。
2024年1月29日-2月13日,临夏州水务局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水务”公众号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就《临夏回族自治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共计25条,其中:无意见建议类24条,有修改意见建议类1条,已采纳。
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未收到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
临夏州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1月29日-2月13日,临夏州水务局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水务”公众号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就《临夏回族自治州地下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共计25条,均为无修改意见建议类。
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未收到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
临夏州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
2023年12月6日对《临夏州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2024年1月9日-1月24日通过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州人民政府网站、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征求意见。经征求,部门均进行了意见反馈,州财政局经梳理研究后对部分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社会无反馈意见。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
2024年1月8日征求州公安局、州卫健委、州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县市财政局意见,均无意见;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4日通过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州政府网站、临夏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均未反馈意见。
根据司法局对《临夏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提出修改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