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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一、参保情况
截止2025年底,临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78万人,待遇领取人员2.9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79万人,待遇领取人员2.4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1.67万人,领取待遇人员30.4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1万人,领取待遇人员4679人;工伤保险参保13.6万人,待遇领取人员497人。
二、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25年临夏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39.64亿元,基金总支出36.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34亿元。
(1) 基金收入情况(单位 :万元)
(2)基金支出情况(单位 :万元)
(3) 基金结余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已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662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71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2025年,州民政局严格按照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采取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与民政部门自查等方式,对全州17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开展了全面排查,累计发现问题257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无行政处罚案件。
临夏州民政局
2026年3月11日

春日的和政县松鸣镇中心敬老院,草木萌新、院落整洁,暖阳透过窗棂洒在走廊,老人们围坐闲谈、对弈取乐,护理员轻声叮嘱、细心照料,处处透着安稳与暖意。在这里,三餐有滋味、起居有人管、病痛有照料、日常有欢乐,老人们安享舒心惬意的幸福晚年。
走进敬老院,干净温馨、烟火气十足是最直观的感受。院内绿植错落有致,房间敞亮通风,床铺被褥平整洁净,走廊扶手、防滑地面和紧急呼叫装置等适老化设施一应俱全。食堂里,工作人员忙碌备餐,饭菜香气弥漫;棋牌室中,老人们对弈谈笑,其乐融融;护理区内,护理员为老人整理衣物、端水喂药、按摩捶背,动作轻柔、语气温和,以家人般的耐心守护着每一位长者。
“这里好,比家里还省心。”70多岁的麻有林老人满脸笑意地说。以前独自在家冷清,住进敬老院后,吃饭有人按时端、衣服有人帮忙洗、身体不适有人及时照看,平日里和老伙伴们聊天下棋、晒太阳,日子过得踏实又暖心,他质朴的话语道出了老人们共同的心声。
松鸣镇中心敬老院2024年6月建成投用,是高标准现代化公办养老机构。该院占地5054.15平方米,建筑面积4041.31平方米,设有86张全护理型床位,可满足自理、半自理和失能等不同老人的照料需求。院内功能齐全,配套棋牌室、书画室、康复室和卫生室等,健身器材、康养设备、娱乐用品配备完善,让老人住得安心、过得舒心。
全院29名工作人员中,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接近八成,大家以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把老人当亲人照料:每日清晨准时查房保洁,三餐供应营养可口的饭菜,贴合老人口味与健康需求;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建立档案,小病就地处置、大病快速转诊;逢年过节组织包饺子、唱小曲等活动,用热闹氛围驱散老人孤独。
目前,敬老院共入住老人30人,其中特困供养对象24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6人。针对困难老年群体,敬老院实行全程兜底保障,免收所有费用,管吃管住管照料,用实打实的关怀为他们撑起安稳晴空,解决养老后顾之忧。
“老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敬老院院长牙学仁表示,每一位老人都曾为家庭和社会付出,晚年理应被温柔以待。
阳光正好,岁月安然。陪伴驱散孤单,温暖消解忧虑,敬老院里的一张张笑脸、一次次照料,绘就了最美夕阳图景,温情守护着老人们的静好岁月,让最美“夕阳红”温暖整个小镇。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6〕16号)精神,我州2026年适老化改造补贴将重点聚焦智能家居产品,旨在通过智能化技术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智能监测跟进,安全防护前置,健康管理精准,生活辅助便捷”为目标,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购置应用智能适老产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与科技融合,有效预防和减少居家意外事件,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补贴对象
常住临夏州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三、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聚焦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
(二)自愿申请,公平普惠。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
(三)一户一补,限额补贴。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在本方案有效期内享受一次补贴,总额控制。
(四)先报先补,预算约束。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附件1)为准,该目录主要涵盖生活辅助智能类、监测预警智能类、环境适配智能类及健康管理与照护智能类产品。
超出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材料费、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六、补贴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予以补贴,补贴资金补完即止。
七、补贴流程
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1.申请备案。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结构图或场景照片等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并说明原因;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资金实际,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对因资金暂时用完的,可以延期出具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2.购买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20日内(超出期限备案资格失效、备案金额回收),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安装,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物品进行拍照(显示时间),安装完成后通过“甘快办”补充提交支付凭证和发票、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申报补贴。
3.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虚报冒领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八、咨询电话
临夏州民政局 0930-6244632
临夏市民政局 0930-6238994
临夏县民政局 13321348509
康乐县民政局 15593002756
永靖县民政局 13993036700
广河县民政局 0930-5622030
和政县民政局 0930-5508251
东乡族自治县民政局 18894412021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民政局 0930-7729944
电话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 年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