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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杨春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黄河干流积石山县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抢抓政策机遇,深入推动实施黄河战略。一是会同州发改委等16个部门制定印发《临夏州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发展;制定印发《临夏州2024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加强调度安排,协调解决问题,有序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要求,制定印发《临夏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积石山县同步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方位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与青海省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专项合作行动计划》,积石山县与海东市循化县签订《县级跨流域水污染事件处置与应急联动协议》,通过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联治,切实保障黄河干流水环境安全。四是坚持项目引领,紧扣国家省上投资导向,多渠道谋项目、争项目、建项目,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项目落地建设,不断夯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积极帮助指导积石山县谋划申报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021年以来,共争取到生态环保专项资金6804万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18万元(支持实施积石山县吹麻滩河斜套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石山县中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刘安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积石山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涵养工程等4个项目)、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补资金1686万元(支持实施积石山县吹麻滩河检测站至赵家峡口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积石山县水源保护及加固维护工程)。
同时,今年帮助积石山县谋划申报了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元林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193.45万元,正在申请列入国家、省上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
“十四五”以来,全州地表水5个国控、7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和3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特别是2021年以来黄河干流临夏段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Ⅰ类(国家考核目标为Ⅱ类),基本实现“一河绿水出临夏”,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将进一步助推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美丽甘肃、美丽临夏建设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精准科学谋划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一是进一步增强项目意识,抢抓黄河战略发展机遇,紧扣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投资导向,围绕黄河干支流谋划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持续巩固改善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持续帮助指导积石山县精准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得到国家、省上资金支持落地实施。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6241668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4日
张丰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抢抓政策机遇,深入推动实施黄河国家战略。紧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永靖县积极谋划实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项目,争取到202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200万元,支持实施刘家峡水库缓冲区永靖县三塬镇东风村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成90%总工程量,有效减缓项目区域各支沟水土流失,拦截农业面源污染物,巩固提升刘家峡库区水环境质量。争取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803万元,支持实施湟水河永靖段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2%,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拦截农业面源污染物,促进湟水河永靖段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争取2024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补资金200万元,支持实施永靖县盐锅峡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帮助指导永靖县开展202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获得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目前,总投资3320万元的刘家峡水库永靖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列入家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总投资7217万元的黄河永靖刘家峡、盐锅峡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河湖缓冲带建设项目、湟水河流域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正在开展入库申报工作。
2025年以来,永靖县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黄河干流临夏段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Ⅰ类(国家考核目标为Ⅱ类),基本实现“一河绿水出临夏”,永靖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为全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美丽甘肃、美丽临夏建设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精准科学谋划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一是进一步增强项目意识,抢抓黄河战略发展机遇,紧扣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投资导向,围绕黄河干支流谋划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持续巩固改善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持续帮助指导永靖县精准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得到国家、省上资金支持落地实施,进一步筑牢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根基。
感谢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6241668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4日
马占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市重点区域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防治工作,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先后制定印发实施《临夏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临夏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等方案制度,州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全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专题调研和工作推进会,围绕控煤、除尘、减排、禁烧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加强临夏市与周边各县的联防联控协作,州直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业监管责任,通过区域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州、县(市)和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减少区域间通道污染传输影响,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重点区域统一散煤使用标准。加强煤炭质量管控,规范运行煤炭交易市场,优化二级配送网点建设,在严格执行国家、省上煤炭质量标准的同时,在全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即在临夏市和周边16个联防联控重点乡镇统一执行民用散煤无烟2号标准,重点区域内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住户,由各县(市)摸清使用散煤取暖的户数,制定落实优质煤价格补贴政策,对居民使用的劣质煤炭进行置换。加强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合格煤炭销售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周边区域劣质煤“倒灌”临夏市问题。
二、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在有序推进全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基础上,为彻底解决临夏市及周边区域散煤污染问题,2024年,督促临夏市及周边3个县全面摸清群众使用散煤取暖的底数,按照集中连片推进原则,集中有限资源,调剂安排专项资金,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内的临夏县、东乡县、和政县对16个联防联控重点乡镇(东乡县东塬、河滩、百和;临夏县北塬、土桥、安家坡、营滩、红台、新集、尹集、民主、黄泥湾、路盘、榆林;和政县三十里铺、马家堡镇)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到户项目13769户,扎实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散煤使用量,减少区域间污染物传输影响。同时,安排各县(市)对近年来实施的土炕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全面掌握电炕使用和土炕复烧底数,落实用能价格补贴等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从根本上解决土炕复烧问题。
三、强化面源污染管控。一是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由各县(市)政府集中统一收集处置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杜绝秸秆随意焚烧行为。二是督促严格落实“村社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加强重点时段监管,全面落实禁烧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督促各县(市)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点,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倡导使用电子炮。四是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和综合整治,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的执法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实施淘汰并网、提升改造或清洁能源改造,确保全州在用燃煤锅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监测和执法监管力度。积极筹措资金配齐配全执法监测监管设备,不断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充分利用无人机、污染源监控平台、网格化监管体系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企业排放、“四烧”等环境污染行为并督促整改。不断建立完善重点区域联动执法机制,探索实行州县(市)交叉执法,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工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共享执法信息,对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动全州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感谢您对我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州生态环境局 6241668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6日
姬小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永靖县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抢抓政策机遇,深入推动实施黄河国家战略。一是会同州发改委等16个部门制定印发《临夏州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发展;制定印发《临夏州2024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加强调度安排,协调解决问题,有序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要求,制定印发《临夏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永靖县同步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方位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临夏州政府与定西市政府签订《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与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专项合作行动计划》,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签订《水污染联防联治专项合作协议》,指导永靖县与兰州市西固区签订《县级跨流域水污染事件处置与应急联动协议》,通过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联治,切实保障黄河干流及洮河、湟水河水环境安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有关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决策部署,我州与兰州市对接,于2022年4月、2023年3月两次成功签订了《黄河流域(临夏-兰州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五是坚持项目引领,紧扣国家省上投资导向,多渠道谋项目、争项目、建项目,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项目落地建设,不断夯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积极帮助指导永靖县谋划申报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021年以来,共争取到生态环保专项资金3081万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76万元(支持实施湟水河永靖段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永靖县刘家峡水库第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补资金805万元(支持实施刘家峡水库缓冲区永靖县上金家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永靖县刘家峡库区北岸(青草坡岭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同时,今年帮助永靖县谋划申报了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其中:2个项目(刘家峡水库缓冲区永靖县三塬镇东风村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刘家峡水库永靖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总投资6467万元;1个项目(刘家峡库区上游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生态治理项目)正在申请列入国家、省上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总投资3055万元。
“十四五”以来,全州地表水5个国控、7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和3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涉及永靖县的地表水2个国控(黄河扶河桥、湟水河湟水桥)、2个省控断面(黄河鲁家坪、黄河刘家峡水库出口)水质优良率和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特别是2021年以来黄河干流临夏段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Ⅰ类(国家考核目标为Ⅱ类),基本实现“一河绿水出临夏”,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将进一步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美丽临夏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精准科学谋划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一是进一步增强项目意识,抢抓黄河战略发展机遇,紧扣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投资导向,围绕黄河干支流谋划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持续巩固改善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积极争取已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尽快获得资金支持,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帮助指导永靖县精准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得到国家、省上资金支持落地实施。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韦 俊 6241663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5日
董彩云,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临夏开放大学副校长。多年来,她以深厚的群众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感,将人民群众的需求、意愿和心声扛在肩头,积极为家乡的发展建言献策,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郑重承诺。
随着新一年全国两会的临近,董彩云又开启了紧张而忙碌的准备工作。她深入基层调研,广泛收集民意,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积石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进祥说:“她经常深入群众家中和群众拉家常,了解群众所需所盼。作为一名基层代表,她真正做到了履职尽责、为民服务。 ”董彩云告诉记者:“过去的一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始终将人民群众的需求、意愿、心声放在首位,立足本职岗位,主要从两会精神宣讲、深入基层调研、开展送教送培、关注灾区恢复重建等方面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董彩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如何促进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一直是她关注的重点。为了解教育资源现状,她深入乡村学校,认真查看学校的教室设施与师资配备,与老师们促膝长谈,仔细聆听他们的所需所想,力求精准把握临夏州教育亟需解决的难题。基于这些调研,董彩云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建议。
董彩云说:“去年我提交了请求增加临夏州普通高中学位、加快推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调整甘肃省临夏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执行区类标准等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回应,为家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董彩云深知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经常深入东乡县、积石山县偏远山区送教送培,帮助薄弱学校促发展,深受学校师生的喜欢。 积石山县寨子沟乡东坪寺小学校长牟田龙说:“她多次到我们学校进行调研,并且带领她的团队到我们学校进行送教送培的活动,另外联系爱心企业向我们学校进行了一些物资的捐赠,使我们学校的老师们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教学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方阵中,董彩云以坚定的信念和切实的行动,成为践行使命的生动典范。过去一年,她肩负着家乡人民的殷切期望,穿梭于不同的工作场景,用汗水与智慧书写着履职篇章。董彩云说:“《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到‘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因此,今年我准备提交‘关于加快推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专升本工作的建议’。此外,我还准备了关于东部产业向西部民族地区转移政策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文物保护支持力度、统筹解决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编制、将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发展列入专项支持等建议。期待我的建议能够得到关注,为促进临夏州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贡献代表力量。”
在采访董彩云代表的过程中,记者深切感受到她对履职的热忱与担当。她的每一次调研、每一份建议,都紧密连接着家乡的土地与人民。她准备提交的这些建议,涵盖教育、产业、文化等多个领域,每一条都紧密围绕临夏州的发展需求,承载着家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信在全国两会上,董彩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家乡发展积极建言发声,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服务贸易和服务消费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听取2024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消费是稳外贸、扩内需的重要抓手。要着力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电信、教育、文化、医疗、金融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新的开放举措。积极促进服务出口,提升我国服务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和国际化服务能力。打造一批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开放平台,拓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多双边和区域合作。要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养老托育、数字消费等领域标准。通过“对外开放”、“对内放开”的办法,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充分利用市场力量,进一步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消费需求。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全面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尤为重要。要强化全链条管理,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制定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快制定修订动力电池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带动回收利用。
会议指出,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国务院部门去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改革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继续高质量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进一步破解难题、凝聚共识,以高质量建议提案办理助力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