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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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临夏州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州自然资源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2.与单位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自然资源局重大活动。
4.州自然资源局“临州自然资源发”、“临州自然资源函字”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5.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6.非涉密的单位会议内容。
7.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地批复。
8.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
9.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10.生态搬迁方面的相关信息。
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2.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
2.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部门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318656 传 真:0930-6314588
通讯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35号
邮政编码:731100
2.受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临夏州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或临夏州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渠道: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②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4、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5、申请受理时间:
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②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费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截止第二季度,全州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2469本,不动产权证明22643份。
房产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相关业务办理也是政务服务中备受关注的高频事项。近两年,中国移动甘肃公司作为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为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升级完善不断注入新活力。
中国移动甘肃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数字政府工作效能,基于能力中台“磐匠”数智员工能力、文本分类能力等,成功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型业务模式,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推动了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
据了解,该业务模式通过联合18家商业银行,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延伸至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网点,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群众需要到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繁琐流程。群众在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网点即可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
得益于该业务模式的支撑,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更是贴心设置24小时自助办理区,配备多台不动产自助服务机。群众只需刷二代身份证,即可在机器上自助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就此,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峰表示:“随着数字政府的建设,有很多业务原来必须要在大厅操作,现在群众可以在家办,企业可以在办公室办,不用到大厅来了,真正做到了便捷高效。”
第一季度,全州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918本,不动产权证明7648本。
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机制,将从长三角走向全国,逐步实现重点区域“跨省通办”全覆盖。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4日对记者表示,2023年以来,长三角区域共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信息查询等网上业务近1100万件,有效服务了异地办事需求,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最近3年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三省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开展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跨省金融信贷+不动产抵押登记”并在登记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把这一机制作为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在长三角逐步落地实施。从2021年“跨省通办”首证在苏州吴江区发出至今,三省一市已经构建了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跨省通办”机制。
今年上海市为一家注册在金山的外商独资企业“全程网办、四证齐发”,交地、发证、抵押联办,支撑了企业开工建设新厂房。实践表明,在严守安全底线基础上,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更好满足了市场交易和抵押融资需求,助推了长三角加快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
据上海等地的工作思路,首先要在域内选取试点城市,按全领域、全业务类别“全程网办”总体目标,推动“网络实人认证+证照免于提交+补充资料邮寄”工作模式运用,后续全区域落地,最后推广至全国各地。
1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9939本,不动产权证明575份。
1-2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2363本,不动产权证明14728份
1-3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7007本,不动产权证明16831份
1-4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0623本,不动产权证明23745份。
1-5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6223本,不动产权证明27689份,
1-6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0398本,不动产权证明30737份,
1-7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6304本,不动产权证明33975份,
1-8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9900本,不动产权证明37123份,
1-9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3010本,不动产权证明37724份,
1-10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4736本,不动产权证明43209份,
1-11月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6662本,不动产权证明4640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