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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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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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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临夏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电话:0930-63259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拓展公开渠道、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11条,发布主动公开文件12件,发布同步解读12件,采用图文等多种形式解读12件,各部门发布政策文件263件、政策解读607条。网站访问量达1489691人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2828条,所有新媒体账号均有专人进行信息维护并建立内容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目前运行情况良好。2023年,全共受理网民留60条,公开答复28条,电话答复15条,已办结60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线下申请4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申请20件。规范办理答复完成21件,因未按时答复引起行政复议2件,因不服答复引起行政诉讼1件,被法院驳回。同时,梳理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和规定,政府办公室会同司法局对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对清理情况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本年度废止2件,本年度制发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注重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围绕全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板块布局和页面设计,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发布平台,切实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标准》要求,通过“开普云”监测系统对网站内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每日推送监测报告,并由网站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对新增信息在线读网检查,确保网站正常、高效运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我市各单位备案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5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7个,抖音号9个,其他账号7个,均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所有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督促各单位及时转载更新省州重要新闻和政策理论,确保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2023年我市新建政务公开专区25个,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48个,政务公开专栏47个,已基本实现全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专栏)全覆盖。专区配备了计算机、电视机、打印机、查询机等设备,制作发放了“临夏市政务公开码上看海报”等宣传资料。同时制发了《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维护、运行等详细工作内容。

(五)监督保障

通过短信、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实时对各镇、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2023年,先后对信息公开和新媒体运维管理较为滞后的单位在全范围内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下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季度通报3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1次、下发专项整改通知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895

行政强制

8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的解读形式还不够多样,动漫、视频类解读较少;三是网站平台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4年,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公众普遍关心、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应对工作。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创新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并对政策措施的出台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靖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强化督促落实,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主动公开

2023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80条,其中,疫情防控112条,乡村振兴4789条,项目建设1027条,生态环保1787条,优化营商环境1872条,财政预决算423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9362条,其他2908条。继续深化政民互动,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主动回应,2023年共受理群众网上来访信件35件,办结35件,办结率10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要求,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件132篇,解读稿件与文件原稿实现相互跳转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全县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办结8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反复校对,及时排查修改错敏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2018年8月以来全县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了集中公开,2023年全县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文件4件,现行有效文件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及时排查处理网站断链、错链、空链,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进一步提升公众体验感;落实网站专人负责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按照《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和17个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2023年开设政务新媒体3个、变更2个、关停1个,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常态化督促47个备案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每周至少更新发布1条政务信息,保持账号活跃度。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常态化监管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平台运行发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保障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限期整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公开平台均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5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还有待提升,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实用性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县政府将进一步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社会大众的信息需求,更加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重点领域和民生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图表、动画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强化公众参与和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规范、高效;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体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县韩集镇莲花路一号统办楼6楼,电话:0930-3222050,邮箱lx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做好县上重大项目、重要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1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957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18300条,报纸、电视、公告栏等载体公开2845条。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公布信息15796条,公布其他类信息14920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255件,累计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根据《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文件精神,明确受理主体方式,规范办理内容程序,全部已办结,其中4条因延期答复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依法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县门户网站文本,对主动公开的文件20个工作日内网上发布。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全部在网上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99条,其中县级政策解读信息3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经常性开展读网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持续做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村民知情大会等方式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时限,健全公开程序,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建强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三是规范运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对现有的3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经常性通过读网方式进行自查,对维护不力,无人监管,僵尸账号进行督促注销,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服务在新媒体平台整体拓展、协调联动。四是紧扣发展所需、人民所盼,把准公开方向,设立“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平台规范设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公共企事业单位新媒体矩阵和水电气热等6个公开领域,对每一个单位从概况信息、政策文件、收费事项、服务信息、监督投诉等5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实现企事业单位信息的精准查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方面的培训2次。二是要求各单位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靠实信息公开职责任务。三是通过短信、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实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2023年,先后对信息公开和新媒体运维管理较为滞后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0

行政强制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8.26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4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需要持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解读形式和主体较单一,动漫视频解读相对较少。三是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业务衔接不顺畅,无法持续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标准。一是及时公开群众和企业关心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税收、金融、招商等信息,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二是提升图表、视频等政策解读信息比例,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积极依托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解答政策咨询,拓展政策解读途径,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县政府信息中心统筹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康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康乐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康乐县南街24号,电话:0930-44213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康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康乐县按照“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涉及基层政务和群众利益相关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68条,包括政府网站8885条,27个政务新媒体共转载发布信息18446条,通过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11条。其中乡村振兴类信息5125条,涉及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类信息7462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3年,共办理群众留言73条。

(二)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办理公开申请,避免出现工作意识不强,工作步骤不熟悉等问题。2023年,全县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起草公文时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按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72条。经常性开展敏感词汇、错误表述、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经常性开展读网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全面加强对现有的2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经常性通过读网方式进行自查,对维护不力,无人监管,僵尸账号进行督促注销,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通过短信、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实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2023年,先后对信息公开和新媒体运维管理较为滞后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县政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对政务公开和新媒体管理运维工作进行多次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2

行政强制

4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3.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有的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流于形式。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建立通报、督查、约谈等机制,加强对乡镇、部门信息公开的检查督导,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争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积石山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全文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公共卫生、社会救助、抗震救灾、项目建设、就业等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共公开政府信息13201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疫情防控类89条、乡村振兴类1973条、项目建设类1488条、生态环保类662条、优化营商环境类244条、财政预算决算95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2807条、其他类5843条。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发布解读材料94条,实现涉及面广的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三是全力提升政民互动实效。充分利用“县长信箱”“书记信箱”等栏目,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我县办理网民留言21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期答复6件。收到行政复议1件,已办结。未因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督促指导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信息质量。三是收回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开设单位信息发布权限,由县政府办对各单位初审信息进行再次审核,把牢信息发布的最后一道关口。四是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公开流程,做到主动公开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到期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清理结果。2023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文件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合理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维费用,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视图迁移,促进数据交换共享。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将“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调整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增设“助企纾困”等栏目,栏目设置更加紧凑、划分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群众查阅资料更加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部门,通过相关工作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巡网读网工作,及时提醒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安全、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变更频繁,工作衔接不畅,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二是个别单位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高,解读效果不理想。三是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以转载为主,原创信息比例较低,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相对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对政策文件起草单位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进行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巡查力度,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单位进行工作提示,对发布信息不充分、不深入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切实保障我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和政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和政县一号统办楼3楼,电话:0930-55210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和政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更有成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52条,包括政府网站2460条,43个政务新媒体共转载发布信息10356条,通过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436条。其中涉及教育、科技、医疗、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等民生事业类信息10799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3年,共办理群众留言28条。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始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各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联合发文部门予以配合。同时,进一步丰富了政策解读形式,实现了从单一的文字解读到视频、图文解读的转变,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

(二)依申请公开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申请办理效率。县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开设“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众根据需要可向县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全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因材料收集不全、信息不存在等原因,但未及时向申请人送达延期答复告知书,被提起行政复议5件,后期及时通过当面告知、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供了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县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策公开质量。一是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临夏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在公文起草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再运转呈递,对明确标注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按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报备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需保留6件,到期失效2件。清理结果经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大力推动网上政府建设。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等功能建设,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报备机制,专项排查整改僵尸空壳、开而不管的问题,整合、关停政务新媒体3个。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不断丰富建成的7个政务公开专区的内容,及时公布各部门最新的工作信息动态和惠企便民政策,切实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村(居)民微信群、村村通广播、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率和到达率。

(五)监督保障

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实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2023年,先后对信息公开和新媒体运维管理较为滞后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和提醒。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召开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专题安排子,县政府安排和政县重点工作督察组对政务公开和新媒体管理运维工作进行多次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6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较少。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州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基础信息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采取“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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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金融领域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