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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报告由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条例》各项要求,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025年全县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57条,网站访问量达187万人次,日均访问量5138人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4507条。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乡镇和部门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期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公开。突出政务新媒体作用,健全完善“多彩东乡”“临夏东乡发布”“多彩东乡APP”等20个政务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传统平台公开,通过公示栏、电视、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将与政府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公示。在县政务大厅各办事窗口摆放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人工读网等方式定期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救灾、公共法律服务、城乡规划、农村危房改造、户籍管理、市政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26个试点领域信息,做到26个试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州相关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县上配套政策解读,及时帮助群众掌握政策、精准运用政策。认真做好“12345”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办理,不断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2025年,受理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32件,办结32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4件,传真申请数3件,已全部办理答复。今年我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本年度废止0件,本年度制发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注重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板块布局和页面设计,持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全流程监管和运维保障,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定期检查网站头部、底部标识和页面标签,不断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推进网站有序稳步运行;完善网站搜索查找功能,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标准》要求,通过“开普云”监测系统对网站内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每日推送监测报告,并由网站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对新增信息在线读网检查,确保网站正常、高效运行。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县共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20个,其中新浪微博账号1个、微信公众号15个、抖音号2个、今日头条2个,均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所有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督促各单位及时转载更新省州重要新闻和政策理论,确保全县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营。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网站内容、信息和文字审核,切实保证发布信息的严谨性、及时性、准确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维护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信息公开内容、靠实信息公开职责任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9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96 | ||
行政强制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4.7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统筹协调效能有待强化: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对各乡镇、县直部门的指导力度不均衡,部分单位公开意识薄弱、业务能力不足,导致全县公开工作“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合力未充分形成;
2.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有待提升:个别申请答复存在法律依据引用不规范、说理不充分情况,复杂申请会商研判机制运用不充分;
3.平台运维规范化不够:少数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频次低、内容同质化问题,线下公开专业区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均衡;
4.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滞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较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实务操作能力存在差距;针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涉密信息审查、政策解读技巧等重点内容的专题培训覆盖面不足,培训形式单一,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要求。
(二)改进措施
1.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各乡镇、县直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跨部门复杂问题;二是组建业务指导专班,采取“一对一”帮扶、跟班学习等方式,重点指导薄弱单位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三是搭建全县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信息的统一归集、同步发布,提升协同公开效能。
2.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组织法律依据和答复规范专项培训,对复杂申请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确保答复合法合规、说理充分。
3.优化平台运维:明确政务新媒体更新频次,推行差异化内容运营;加强线下专区人员业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
4.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基层人员稳定机制,开展针对性实操培训,定期组织业务考核,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电话:0930-63282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夏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对照《条例》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指南》,修改完善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和责任主体。202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04条。继续深化政民互动,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主动回应,2025年共受理群众网上来访信件111件,办结111件,办结率10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要求,解读稿件与文件原稿实现相互跳转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其中:线下申请15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申请51件。规范办理答复完成66件,因不服答复引起行政复议3件,1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同时,梳理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申请受理、审查、答复、归档全链条管理,针对年度内发生的3件行政复议案件,逐项复盘梳理工作短板,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任务清单与责任分工。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8件,目前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定期组织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开展巡查检查,确保信息内容表述规范、数据准确,无信息串联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专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154条,其中政策解读242条(含图文、问答等多元形式),网站总访问量414.7万人次,日最高访问量2.96万人次,“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24条,订阅数7465人。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及全市11个镇街道、38个村社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疑释惑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等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工作流程;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平台安全运行与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8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60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1487 | ||
行政强制 | 14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6.282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临夏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机制、公开时效、政策解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6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同步跟进解读回应,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公众理解度。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设置公开范围、方式和渠道,积极防范信息公开汇集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牢固确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原则,持续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有效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与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系统修订完善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事项目录,全面明确了公开要素。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78条,涵盖行政执法1268条、乡村振兴4312条、项目建设2230条、生态环保2162条、优化营商环境2188条、财政预决算271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10535条、公共企事业364条及其他领域1748条。政民互动持续深化,全年受理并办结群众网上来访信件21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要求,全年发布解读稿件98篇,并实现与政策原文的有效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持续规范办理流程,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2025年,全县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办结19件,上年结转申请1件,无申请事项结转至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管理,将属性认定纳入公文审签流程,在公文规范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网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根据群众需求予以提供。加强已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清理,按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反复校对,加强已公开信息的管理,及时排查修改错敏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了集中公开,2025年全县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文件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优化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发布数据、政策解读稿件,对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提供下载功能。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进一步提升公众体验感;落实网站专人负责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安全、高效运行。2025年,县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2万余条,总访问量达200万人次。二是严格依照《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持续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1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与办事咨询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2025年政务新媒变更2个,注销4个,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常态化督促43个备案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每周至少更新发布1条政务信息,有效保障了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与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着力构建并严格执行内外结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常态化监管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平台运行发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保障工作。二是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限期整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2025年,全县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平稳,全年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故(事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31 | ||
行政强制 | 10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机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6年,县上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持续优化主动公开机制,通过完善目录、调整栏目,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与深度。二是全面增强解读回应实效,围绕政策文件、重大会议与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更多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三是不断夯实平台建设基础,通过强化网站与新媒体管理、定期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平台运行安全规范;同时,扎实推进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向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升级,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一站式信息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康乐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康乐县南街24号,电话:0930-442134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康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落实国家、省、州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部署,精准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与发展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康乐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工作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等核心任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领域公开等涉及基层政务和群众利益相关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98条,包括政府网站7399条,26个政务新媒体共转载发布信息19324条,通过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125条。其中乡村振兴类信息6925条,涉及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类信息8837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5年,共办理群众留言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临夏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要求,将属性认定纳入公文审签流程,在公文起草环节即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文件严格执行20个工作日内公开要求,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经常性开展敏感词汇、错误表述、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同时,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文件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截至2025年底,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本年度新制发0件,废止0件,确保政策文件动态更新、规范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成24个部门、15个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编制;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搜索功能,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便捷性;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准确完整;优化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发布数据、政策解读稿件,对政策文件提供下载功能;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构建常态化监督调度机制,通过工作群动态提醒、短信、电话督办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及主动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实时跟踪。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责任。对照第三方评估季度监测报告开展自查整改,以精准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2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96 | ||
行政强制 | 38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3.5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5 | 1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较多,岗位调整较快,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不断夯实公开保障基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2025年,积石山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民生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全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17695条。充分利用“县长信箱”“书记信箱”、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4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村民知情大会等方式回应关切424次,书记、县长信箱收到留言33条,按期答复3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按期答复2条;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处理和发布工作“三审三校”制度,把严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健全日常监管和内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强化运维管理,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强化日常监测,筑牢安全防线。联合技术支撑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漏洞扫描、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提升。二是优化网站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围绕用户需求和使用习惯,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页面布局和导航功能。加强信息内容常态化巡查,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清理无效链接、错别字及敏感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规范、高效。2025年,县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850条,网站点击量141.95万次。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好内容发布、日常检测、安全防护、问题整改、纠错补漏等工作。同时,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等窗口单位,集中发布部门、乡镇、村(社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五)监督保障。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 | ||
行政强制 | 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积石山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缺乏全局、系统思维;二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完,解读形式和范围需进一步改进。
针对上述不足,2026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公开质效。严格“线上+线下”监管制度,用足用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自评自查工作和每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检查整改常态化。二是抓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上下功夫,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和政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和政县一号统办楼3楼,电话:0930-552105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和政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对标落实国家、省、州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部署,精准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与发展要求。通过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充分释放政府信息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严格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的公开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和政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工作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等核心任务。一是构建全媒体公开矩阵,依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形成传播合力,全年主动公开重点信息1377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3984条,政务新媒体推送4562条,民生领域(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专项公开4520条,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政策解读闭环机制,围绕民生保障热点,通过网民留言答复、政策专题解读等方式回应群众关切114件次,形成"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和政县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体系,通过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受理机制、细化办理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依据《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建立"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实现申请受理、办理、反馈标准化运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规范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和政县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管控,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等核心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严格依据《临夏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在公文起草环节即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文件严格执行20个工作日内公开要求,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实施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文件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截至2025年底,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本年度新制发1件,废止3件,确保政策文件动态更新、规范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和政县系统推进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完成24个部门、13个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编制,实现信息公开专栏功能优化升级。一是实施政务新媒体提质工程,通过整合功能相近账号、清理低效账号优化矩阵结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新媒体聚合专栏,统一公开账号二维码及功能简介,构建"一网汇聚、多端联动"的新媒体服务体系。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实体服务功能,7个专区地址及服务信息全部线上公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办理、政策咨询"一站式"服务,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构建常态化监督调度机制,通过工作群动态提醒、定向函告督办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及主动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实时跟踪。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标准与权重分配,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压实基层主体责任。对照季度监测报告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精准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和政县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国家、省、州工作要求及群众期待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个别乡镇和部门尚未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公开内容质量不足。信息公开仍以政务动态为主,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供给不足,与群众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三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较多,岗位调整较快,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针对上述问题,和政县将以建设透明政府为目标,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群众需求导向"的公开清单,重点加强重大项目审批、财政预决算、民生保障(教育、医疗、社保)等12类高频事项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与群众关切精准对接。二是提升公开实效。升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功能,整合政务新媒体矩阵资源,规范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开渠道体系。建立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协同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公开服务实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专人专岗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通过专题集中培训、经验分享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与专业视野,增强工作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