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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商务、招商引资,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州疾控中心、州供销社、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农投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数据局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数据管理科、外事科。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面的工作。
  • 周兆明
    协助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马显锋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政策法规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州委常委、副州长杜宝伟同志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负责济南市对口临夏州东西部协作工作。
  • 马旭
    协助副州长王光龙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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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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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商办财函〔2025〕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提振和扩大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一)完善协作机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分工协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金融支持扩消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金融机构健全沟通合作机制、推出专门工作方案等,引导金融机构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消费领域的金融供给。

(二)细化落实举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扩消费工作,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进一步调动金融资源,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金融机构按照《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等已出台政策要求,统筹内部资源,主动靠前服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开展专项行动等,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

(三)强化政策合力。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发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实施质效。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二、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四)升级商品消费。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重点商户合作,走进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实好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撮合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支持更多优质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五)扩大服务消费。完善“1+N”政策措施体系,加大服务消费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旅游、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发展趋向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嵌入消费场景、融入消费生态。用好用足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前提下加强对接服务,积极向服务消费领域和养老领域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项目和活动推介机制,主动向金融机构推送。扩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提高金融对服务消费的适配性,促进优化服务供给。

(六)培育新型消费。因地制宜推动新型消费发展,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提供更具多样性、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开发适应互联网特点的业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实体零售、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增强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支持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七)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集成融资、结算、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加大对“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商品市场优化升级、零售业创新提升、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促进入境消费,持续提升入境人员支付便利性。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拓宽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积极打造场景化的金融服务品牌。

(八)助力消费帮扶。扩大县域消费,配合“新大集 新服务 新消费”县域商业消费季等活动提供信贷支持。升级农村消费,促进农特产品销售,向农产品产销大会等服务乡村振兴相关展会平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支持农村流通发展,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商贸中心等新建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更好满足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信贷需求。鼓励开展推荐信贷项目等定点帮扶合作,加大金融机构对定点帮扶县“融资+融智”支持。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三、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

(九)联合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出专门方案、专属产品、专场活动,通过促消费活动触达更多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各地方促消费差异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和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更好满足补贴资金高效周转、精准直达、定向施策等要求。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获客、灵活促销,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商家”扩消费合力。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共享。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平台或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便利金融机构做好精准对接服务。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加快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商贸类小微企业信息,促进融资精准直达。加强对消费领域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十一)做好宣传引导推广。从供需两端强化合作,定期交流金融支持扩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商务、金融两方面渠道和平台,广泛推介已出台的金融支持提振消费政策措施,积极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消费者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红利。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合理借贷、理性消费。重要工作进展、存在困难问题和有效经验做法,请及时向商务部(财务司)、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和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反馈。

联系人:

商务部财务司 刘百川 010-65197273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 马中一 010-66194197

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 蓝熹 010-66278397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2月12日


补贴、减免、税收优惠……想创业,有这些支持!

01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个人

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

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

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政府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

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

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对象包括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阶段性政策。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申领渠道

具体申领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02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对象包括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申领渠道

具体申领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03

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申领渠道

具体申领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04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渠道

具体申领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政策助力制造业加速转型

  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超过20%……上半年,我国产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持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新旧动能的协同促进。既是自我革新,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和生产效率提升;也是孕育新生,带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技术应用和市场培育,形成新旧动能协同发展。

  “两重”“两新”政策成效明显

  “上半年,我们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高端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谢少锋说。

  数据显示,上半年,规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拉动全部规上工业增长3.4个百分点,占全部规上工业的35.5%,较去年提高0.9个百分点。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对全部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23.3%。

  今年以来,各地利用“两重”“两新”等政策,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上半年,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3%,消费品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3%、6.3%、3.6%。

  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表示,“两重”项目既通过基础设施投资为产业发展构筑了有利环境,也增加了重大装备、钢铁、冶金等产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市场机会。目前,8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已全部下达完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西部陆海新通道、城市地下管网等多个重点领域投资增长,为传统产业改造创造了更好条件,也提供了重要市场。

  同时,“两新”政策的激励既促进了传统产业自身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相关产品销售,也促进了相关装备、消费品、材料等传统产业的市场快速增长。今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增加至2000亿元,支持了环境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等领域设备更新。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激发了消费活力。“今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以旧换新的资金规模增加至3000亿元,支持范围涉及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数码产品五大类消费品。截至6月底,五大类消费品以旧换新合计带动销售额超1.6万亿元。”赵刚说。

  数字化智能化程度加深

  中铁工业基于浪潮海岳制造运营管理平台MOM,以“数据+算法”双轮驱动,打造互联网、内联网、物联网三网协同的制造模式,贯穿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全链路,实现从粗放式工厂向透明化精益工厂转变,生产效率提升15%,产品交付周期缩短10%,综合成本降低5%。以“数字+”赋能传统制造业向柔性化、协同化、服务化转型升级。

  浪潮数字企业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郑伟波表示,传统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造业的基本盘。随着数字化转型深入以及人工智能高速发展,“数字+”和“AI+”成为传统产业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传统产业基于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的改造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通过数据要素驱动、智能算法赋能,实现全链条价值重塑。

  今年以来,工信部新确定26个试点城市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新支持35个试点城市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实施纺织、轻工、食品、医药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方案,明确数字化研发设计、柔性化生产制造、智能供应链管理优化等82个典型场景,分类开展智能化改造。

  赵刚分析,数字化转型赋能传统产业产能效率提升。例如,钢铁行业5G全连接工厂覆盖50%以上产能;服装行业利用AI实现个性化定制与柔性生产,订单响应速度提升50%以上。数字化转型还助力传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促进传统产业装备和产品数字化升级,智能汽车、智能家电、全屋智能、虚拟试衣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

  推动产业向高端化迈进

  今年上半年,产业新动能加快培育。电子信息、电力装备、轻工、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行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超过20%,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行业治理取得积极进展,17家整车企业作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承诺,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效益有所改善,光伏行业总体技术水平稳步提升。

  网络支撑更有力。截至6月底,5G基站总数达到455万个,5G移动电话用户达11.18亿户,用户普及率超79%。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端口数达3022万个,千兆宽带用户达2.26亿户。首批168个小区、工厂和园区的万兆光网试点部署顺利开展。截至3月底,我国在用算力标准机架达1043万架,智能算力规模达到748EFLOPS(每秒百亿亿次浮点运算),为海量数据计算提供智能底座。

  融合应用更深入。今年以来,5G新通话、直播短视频、云游戏等新兴业务蓬勃发展,大模型类APP与AI终端协同发展。数字消费需求持续释放,移动用户上网流量连续6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5G融合应用融入国民经济97个大类中的86个。建设超过1.85万个“5G+工业互联网”项目。

  下半年,产业改造升级将继续向高质量方向推进。谢少锋表示,将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持续开展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产业向高端化迈进。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大模型在制造业重点行业落地部署,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夯实绿色化发展基础。


财政政策积极有为 推动经济质效提升

  9月12日,国新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成效。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财政实力持续增强,效能不断提升,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期盼提供了坚强支撑。

  财政宏观调控更加积极有为

  “国家财政实力大大增强,集中财力办成许多大事要事。”蓝佛安说,一方面,收入“蛋糕”越来越大。“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达到106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17万亿元,增长约19%。地方财政实力稳步壮大,从2024年数据看,16个省份财政收入比2020年增长20%以上;7个省份超5000亿元,其中2个省份超1万亿元。另一方面,支出强度前所未有,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预计超过136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6万亿元,增长24%。与此同时,财政宏观调控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赤字率从2.7%提高到3.8%,今年进一步提高到4%;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9.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0万亿元,财政政策空间进一步打开。

  财政政策工具方面,综合运用政府债券、税收、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等工具,强化与其他宏观政策协同,放大政策乘数效应。比如,创造性发行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两重”“两新”,支持全方位扩大内需。同时,聚焦经济发展堵点难点,畅通经济循环。比如,一次性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帮助地方极大减轻偿债压力,腾出财力用于保民生、促发展。

  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其他领域改革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十四五”期间,财政部门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一条工作主线,加快形成预算管理更加科学、税收制度更加完善、财政体制更加健全的良好格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廖岷介绍,收入方面,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过去4年,中央本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规模,是“十三五”同期的10倍多,增强了中央财政的调控保障能力。建立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2024年跨省调剂规模达到2533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出方面,优化支出结构,重点用好零基预算改革这个抓手,根据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把宝贵的资金用在紧要处、刀刃上,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在税制改革方面,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推动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有力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2022年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大幅提高“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累计超6700万人受益。规范税费优惠政策,加快税收立法,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当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已经有14个完成了立法。

  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

  “国家财政账本里,分量最重、成色最足的始终是民生。”蓝佛安说,“十四五”以来,国家财政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以上。

  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20.5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0.6万亿元,住房保障支出4万亿元,加上其他领域支出,财政民生投入近100万亿元。今年,国家财政安排1000亿元发放育儿补贴、200亿元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目前,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超过10.7亿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13.27亿人,领取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有4500多万人。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时期,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增加到700元;全国农村、城市低保标准均提高20%左右。

  推动城乡、区域之间享有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资源倾斜,“十四五”期间,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由2021年的1.9万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9.6%。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齐。同时,突出更加普惠,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扩容下沉;打造“幸福圈”,更好满足多样化、家门口的民生需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聚焦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国务院作出重要部署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魏玉坤)民间投资对稳就业稳经济具有重要作用。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今年前7个月,我国民间项目投资(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9%。分行业看,住宿和餐饮业民间投资增长19.6%,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8.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民间投资增长8.1%,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5%。

  要拓宽民间投资空间,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保障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会议部署一系列务实举措,释放了更大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信号。

  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会议指出,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隐性壁垒,加强创新支撑和融资支持,完善服务体系,让民营企业敢投资、有回报。

  “会议的系列部署直击民营企业关切,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打出了政策‘组合拳’,助力民营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张晓兰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会议部署,因地制宜深化、细化、实化举措,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可操作性,层层抓好落实,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聚焦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发展所需、地方所能、群众所盼的重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举措,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经济日报: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丨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民间项目投资(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同比增长5.1%,实现稳定增长。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这意味着下半年投资工作要进一步聚焦效益精准发力,通过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推动我国民间投资持续回暖和结构优化。

政策利好提振信心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民间投资的活跃程度,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一个经济体的内生动力。

受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影响,上半年我国民间投资增速同比下降0.6%,但一些投资亮点依然可圈可点,诸如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以及计算机通信、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都是民间投资较快增长的领域。

分行业看,上半年民间投资分化较为明显。其中,住宿和餐饮业民间投资增长20.3%,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9.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民间投资增长8.4%,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6.7%。

“民间投资增速的波动,与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进程紧密相关。”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政策仿真实验室副主任张晓兰表示,今年以来,随着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推进,一些低端产能正加快从市场出清,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把目标锚定在高成长赛道,由此带来了民间投资结构上的分化。

今年以来,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持续改善。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开启了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有力提振了民企发展信心。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市场准入、融资、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5条意见。

不仅如此,财政、金融、产业等领域一系列政策举措陆续出台,协同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施。相关部门推出实用管用办法举措,如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向民间资本推介总投资额超3万亿元的3200多个新项目等,助力民间投资释放活力。

“更重要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区域市场壁垒加速破除,为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扫清了障碍、稳定了预期。”张晓兰说。

“两重”“两新”创造机遇

在“两重”“两新”政策牵引下,民间投资持续向新逐绿。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浙江三门三期工程等5个核电项目,民企参股比例从之前最高占比10%提升到20%。核电工程历来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拉动力,以单台国产百万千瓦三代核电机组约200亿元的投资力度估算,此次新核准机组的投资总额超过2000亿元。

地方层面,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密集开列,为民营企业拓展投资空间。以江苏为例,今年该省由民企投资的省级重大项目有228个,比去年多了27个,计划投资额达15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项目受到青睐。江苏沿海发展智库执行主任卢东祥说,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核电、风电、储能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投资开发,同时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将为民企带来更多投资机会。

民营经济促进法专设“投资融资促进”章节,立法保障“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为民营企业放心投、大胆投吃下了“定心丸”。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为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目前,已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了一批重大项目,还将在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引导并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建设。

8月8日,首批两只数据中心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南方万国数据中心REIT和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REIT分别登陆上交所和深交所。据介绍,上述两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运营均来自民间投资。它们的成功上市,意味着民企参与大型基建的融资壁垒已被破除。“从长远看,此举有助于深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助力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拓宽,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所研究员邢伟表示,未来,我国REITs市场有望从数据中心进一步拓展到产业园区、仓储物流、交通设施等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广阔的投资空间。

统筹“硬投资”“软建设”

存量政策协同发力,增量政策加快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将继续从法治保障、投资激励、政策环境、创新驱动等方面,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动力和活力。

除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外,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创新与建设等方面也得到更大支持,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往哪投、怎么投”。

“接下来,要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副所长盛磊表示,今年“两重”建设项目清单8000亿元已全部下达完毕,中央预算内投资7350亿元已基本下达完毕。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物工作量加快形成,为民间投资平稳增长起到了支撑作用。

“硬投资”持续发力,“软建设”协同推进,“软硬结合”方能更好促进民间投资挖潜力激活力。邢伟认为,后续需进一步破除市场壁垒、优化营商环境,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降低制度成本,推动建立高效良性的民间投资工作机制,让民间资本愿投、敢投、会投。

民营企业是扩大有效投资的生力军。专家建议,要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以更大的发展空间稳定民间投资市场预期,更好发挥其在扩内需、稳增长上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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