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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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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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召开

3月19日,全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召开,副州长李明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州工信局负责人通报了1—2月份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各县市分别汇报了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李明海要求,要认清目前我州工业经济面临的形势,正视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着力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确保一季度全州工业经济运行实现“开门红”。要紧盯目标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实际问题,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要深入实施“5540”百亿工业企业培育工程,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加大涉企业事项的协调服务,确保完成年度培育目标。要将招商引资、准备落地的重大工业项目纳入“5540”百亿工业企业培育后备名单,根据项目进展和投产情况,予以重点培育扶持。要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做好干部包抓联企业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沟通渠道,“一企一策”进行调度监测和包联,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把工作做到企业最急迫的地方和部位,真正把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到位,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永靖县以“强工业”行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永靖县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针对工业增加值较往年降幅较大的问题,把“强工业”行动进展缓慢列入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直面问题原因,研究整治措施,制定专项方案,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力争企稳回升、实现增长,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培育规上企业,项目建设遍地开花。加快实施“十四五”第二批盐锅峡、坪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预计可实现工业产值2.7亿元、工业增加值7200万元;争取实施关山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将年产值接近2000万元的西河硅锰、万达铁合金、宏鹏建材、新旺盛商砼、和瑞石化5家企业纳入规上企业,新增产值1.5亿元。

深挖工业潜力,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加大与水电企业的沟通协调,刘家峡水电厂工业产值预计全年增长1.78%,其余4家水电企业降幅收窄;积极引导县内重大项目采购使用规上企业的建材、水泥、砂石料,建投矿业和古典万信矿业两家企业工业产值预计分别增长6.1%、13.4%;督促三峡赛普天然气公司加快检修进度,协调解决工业用地,确保今年一季度恢复生产。

狠抓招商引资,工业布局转型升级。围绕“一园四区”工业发展布局,坚持全员招商,优化营商环境,争取引进落地真空玻璃深加工、变压器等新招商项目;积极对接省内外有实力的铸造企业等,组建铸造企业协会,加快盐锅峡铸造企业转型升级。

临夏市: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临夏市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一体推进体制协同、方法创新、法治服务,打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高质量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随着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生产热火朝天,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风生水起,临夏市处处涌动澎湃动能。

“这份合同没问题,在履行过程中要注意全面性,保存好书面材料原件,如收货单、验收单、收条等。”近日,临夏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宣讲法律知识、查看法律文书、进行风险提示,帮助经营主体在依法合规经营道路上行稳致远。

企业在城市里生长,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而法治是构建积极健康、便捷高效营商环境的首要因素。临夏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专员吴玲告诉记者,这几年,临夏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司法部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整合法律服务职能,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主动加强对我们公司的法律监督,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普及、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公司加强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管理,降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吴玲说。

临夏市司法部门通过实地走访企业,积极搭建法企互动平台,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依法维权意识。对企业可能产生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风险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拧紧安全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去年,临夏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各项要求,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临夏州佰益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经理石燕燕告诉记者:“以前,遇到法律问题,都是企业找司法部门咨询,现在他们主动上门询问需求,给我们解答不少政策问题;司法部门工作人员还担任惠企政策联络员,化身‘店小二’,主动梳理惠企政策,及时做好宣传解读,推送法律法规,打通法律助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企业发展更有信心。”

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经营主体的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充沛、越持久。临夏市司法局张灵婕告诉记者,该局不断健全完善涉企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加强涉企各类文件、合同审查力度,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去年,临夏市司法局出具涉及企业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9份,受理涉及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在复议案件审理中,一方面,充分运用“复议+调解”审理机制,将调解、和解贯穿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意见,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切实做到依法审查、有错必纠,实现“以案促改、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效果,努力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助力临夏市打造高质量法治营商环境。

东乡县: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我们公司今年产值预计达3000万元,明年将继续提高产能,吸纳更多本地群众就业。随着利好政策的持续实施和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提升,我们有信心把‘穆聚斋’打造成以西北五省为销售网络、辐射全国的龙头企业,为东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应有贡献。”甘肃穆聚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建国说。

目前,位于东乡县达板镇的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工业门类更加齐全。园区内的甘肃穆聚斋食品有限公司是在东西部协作及定点帮扶背景下成立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清真食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

“各相关责任单位在企业开办、建筑许可、电力、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税收、信贷和执行合同等方面,要精准靶向施策,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让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今年4月,东乡县印发《东乡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赋能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产线快速运行,工人们在岗位上熟练操作……园区内的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里,一派繁忙景象。该公司总经办负责人叶晶晶告诉记者:“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生产经营及用人、用工得到良好保障。我们的原料均来自东乡县及周边区域,公司通过马铃薯系列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构建集‘马铃薯标准化种植+休闲食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马铃薯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种植户与产业、市场的利益关联度,助力东乡县马铃薯产业可持续发展。”

园区管委会为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定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全面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服务企业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东乡县不遗余力落实一项项改革举措,打造高效便捷、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更好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3〕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加快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改办)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并精简审批事项,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及时更新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同步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功能配置,将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省工改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以下各项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提升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机制,着力增强项目谋划储备科学性、可行性。要持续优化项目储备服务,提前消除规划管控矛盾,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在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选择项目策划生成,对于符合建设要求的拟建工程项目,由工程审批系统自动将项目信息推送至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完成赋码,切实保障储备项目后续审批。(省工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用地规划事项办理。省自然资源厅要指导各地推行“用地清单制”,在土地供应前,汇总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出的技术设计控制指标和要求,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发放给土地受让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推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有效衔接,充分共享数据资源,叠加集合各类规划建设要求和区域评估成果,策划生成项目。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推进设计方案审查分级分类管理。(省自然资源厅负责,8月底前完成)

  (四)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审批。省住建厅指导各地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图审机构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图审工作,探索推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审终结制度。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规范许可条件,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按照单体工程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对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重大线性工程,可以按标段分段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消防设计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推行“多段式”联合验收和“一枚印章管验收”。(省住建厅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五)探索推行环评“打捆”审批。省生态环境厅要优化环评事项办理,积极开展环评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对需编制环评影响报告表且不涉及敏感区域的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各建设单位可以共同编制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各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运行,承担各自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0月底前完成)

  (六)优化简化涉水事项审批。省水利厅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施自主验收报备,对开发区内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全面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主验收报备“全程网办”和涉水区域评估成果的共享应用。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区域评估“多评合一”。(省水利厅负责,8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七)统一事项库管理。各地建立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平台事项之间的映射关系,在一体化政务平台登录后,统一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件结果和信息推送一体化政务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系统平台。优化升级工程审批服务事项库管理模块,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并实现与一体化政务平台同步更新、数据同源。(省工改办负责,10月底前完成)

  (八)提升网上办理深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工程审批系统应用,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地、图审、消防、人防、环评、水保、林草等高频事项全面应用电子证照,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统一版面式样、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数据归集、统一证照制发,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通过系统调用、免于提交。进一步完善全流程审批管理机制,持续整治“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加强数据源头治理,严禁申报前增加预审、指定机构事先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等行为,着力提升项目平均办件量和数据质量。加快推进无纸化审批、不见面审批,拓展移动端应用。(省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

  (九)完善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工程审批系统和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企业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含概算)、节能审查6个事项通过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办理,其他事项统一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办件信息实时共享,杜绝数据“二次录入”。组织开发全省统一的“联合测绘”业务功能模块,强化联合测绘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联合测绘,实现“多测合一”。建设全省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监管系统,强化工程审批系统与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监管系统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效率。推动各级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项目基本信息、审批信息、招投标信息实时共享,形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机制。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底图等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的共享共用,将工程审批数据和空间数据动态更新落位到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底图,推动工程审批数据矢量化、图形化,为智慧城市、CIM(城市信息模型)应用等提供数据支撑,助推城市实现精细规划、建设、管理。(省工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十)建设市政公用政企协同平台。持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热、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省统一开发建设市政公用政企协同平台,对接相关企业业务系统,将多项业务报装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实现多项业务一个平台申报。统筹推进业务报装、联合踏勘、协同施工、联合验收等流程,切实提升接入效率。推行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打造“一个章子管挖占”并联审批监管机制。推行“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联动办理模式。(省工改办、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十一)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优化各地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中介超市”功能,加强中介服务全过程行为、时间、评价管理,提升中介服务水平。引导中介机构进驻平台,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分门别类入库管理,无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实行“零门槛”入驻。持续推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除依法需采用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外,原则上均应进入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中介超市”进行交易,鼓励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进入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中介超市”进行交易。(省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

  三、积极助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十二)完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各地要充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主动靠前服务,依托各级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进一步畅通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通过“前期辅导”“不退件审批”“告知承诺”“帮办代办”“延时服务”等举措,为重点项目审批提供专业化引导、高效率代办、全流程陪办等服务,实现“即来即办”,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省工改办负责,6月底前完成)

  (十三)建立重点项目专题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全面梳理本地本行业项目清单,完善工程审批系统“专题一张图”功能,围绕重点交通、重点水利、保障房、城市更新等项目专题,建立重点项目专题库,强化项目追踪机制,实时追踪项目审批进度,关注项目审批需求,全程跟踪服务。(省工改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

  四、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十四)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加强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建立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通讯录”,在本地工程审批系统中动态更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投诉,为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加强对审批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等有关各方的宣传培训,及时回应解决企业群众诉求关切,切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省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十五)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判和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省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十六)强化督办推动落实。各地要强化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导,坚持定期通报制度,综合运用督办、约谈、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对于推进不力、进展较慢的要予以重点督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评价。(省工改办负责,长期坚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发改委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提优攻坚突破行动

今年以来,州发改委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牵头推进营商环境提优攻坚突破行动,赋能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临夏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18项指标进行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强力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和指标提升工作,赋能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时限压减85%。全面执行深化电价机制改革相关政策,2023全年预计完成交易成交电量7.14亿千瓦时,1至3月份已完成直购电交易电量2.1亿千瓦时。全州8县市农业水价成本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督促相关县尽快完成辖区内中型灌区农业水价批复。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了8县市11家天然气公司2021年度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正在准备全州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前期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有效提升我州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和排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通过信用临夏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33.4万条、报送特定信用信息164万条,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016条,总访问量超过16.9万人次;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累计完成137家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的初审工作,全州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40个地州盟中排名第二。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