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今年以来,我州住建部门以“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抓手,紧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气热报装等核心领域,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全力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致力于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工程审批按下“加速键”。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依托全流程数字化审批平台,实现24项高频事项“掌上办”,项目申报材料精简30%。建立重点项目“专班服务”机制,为全州56个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帮办代办”服务,开工周期平均缩短15天。
市政服务彰显“温度感”。水气热报装领域实施“三零”服务(零跑腿、零审批、零费用),报装材料精简至“1张表单”。创新推出“市政管家”服务团队,通过前置对接、联合踏勘等举措,使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3、5、7个工作日。推广智能缴费终端覆盖率达95%,实现了缴费业务的“指尖办”“随时办”,让市民享受便捷。
保障措施强化“执行力”。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服务效能纳入日常监督。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健全问题台账销号制度,企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8.6%。积极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现场解决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问题12项,以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临夏市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多部门能动履职搭建法企互动平台,打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为进一步畅通服务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渠道,临夏市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和检察机关职能优势,适时联合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座谈会,听取企业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该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围绕民事商事、劳动合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作普法宣传。检察部门深化协同联动,搭建非诉调解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精准化服务,提升“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关注度。该市司法局适时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了解企业发展状况,掌握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现场“把脉问诊”,帮助经营主体在依法合规经营道路上行稳致远,并就企业关注的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咨询进行详细解答,对企业可能产生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为一体推进法治服务,临夏市司法行政部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涉企各类文件、合同审查力度,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复议+调解”审理机制,将调解、和解贯穿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并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意见,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效,助力临夏市打造高质量法治营商环境。
春节假期过后,广河县各企业开足马力迅速复工复产,全力冲刺新年“开门红”。在广河县国富皮革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满负荷运转,一张张皮革经过多道工序后,将销往广州、温州、成都等地。该公司是广河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牛羊皮鞋面革、服装革等产品。该公司自落户广河县以来,获得甘肃省绿色生态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基金9500万元股权融资;与四川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成功实现清洁制革技术的产业化。2024年,该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6.4亿元,销售收入5.2亿元,上缴税金1000万元,带动当地200人就业。“广河县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政府支持力度大,让我们对企业发展充满了信心。”该公司董事长李付安表示,从企业落户到生产经营,政府始终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广河县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各级各部门主动当好“店小二”,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落实惠企政策,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办事流程清晰透明,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该中心推出“全流程帮办”服务,从材料准备到免费邮寄,工作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企业、群众的办事难、办事慢问题。从“西北皮革之乡”到“陇原投资热土”,广河县正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锻造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随着“三抓三促”行动的深入推进,这片沃土上的发展活力不断释放。去年,该县签约省外招商项目23个,总投资额达50.5亿元,到位资金37.92亿元,同比增长142%,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月6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全州项目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学习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安排部署新一年扩投资、优环境、促增长重点工作任务。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州委常委、副州长张天龙分别作工作安排。
会上,传达学习省上有关会议精神,通报202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储备和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何东强调,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抓好项目就能做强发展引擎,优化环境就能引入源头活水。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发展上,以效能提升、项目推进、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州经济发展起好步、开好局。要围绕目标责任抓调度抓落实,坚持调度有方、执行有责、统计有据,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倒逼县市部门靠实责任、压紧担子,谋准谋实具体举措,精准加强工作调度,全力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在各自县域发展优势赛道上深挖潜能、竞相发力。要围绕项目建设抓谋划抓前期,深入学习研究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领域政策导向,及早着手“十五五”项目规划编制,谋划储备一大批牵引发展的产业项目、改善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惠民利民的民生项目,舍得加大前期投入,全面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提高前期工作成熟度,加速项目落地时间表,力促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要围绕产业发展抓培育抓招商,突出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各打各的优势仗、特色牌,瞄准工业五大集群、牛羊八大板块、旅游两大环线和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赛道,紧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需求,着力发扬“四千”精神,精准招引关键企业和核心项目,狠抓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做成顶天立地的支柱产业。要围绕营商环境抓企业抓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落实“包抓联”“六必访”等制度,强化“政银企担”合作,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主动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手续办理等工作,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切实以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县市长和发改局长参加会议。
今年,东乡县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该县经济开发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地区劳动力充足优势,以重大产业和项目为突破口,与投资落户企业深入广泛合作,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和落实建厂兴业政策等,支持产业项目落地生根,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截至目前,该区已入驻企业65家,直接吸纳就业人数2850多人,间接提供岗位1万多个。标准化一期厂房已入驻企业15家,厂房出租率为92.2%;即将完工的二期标准化厂房已签约进驻12家企业,厂房出租率为81.6%,有效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东乡县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发展添翼赋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地区劳动力充足优势,发挥资源禀赋,以重大产业和项目为突破口,与投资落户的企业进行深入广泛的合作,通过简化审批流程、落实建厂兴业政策等,支持产业落地生根,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东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东乡经济开发区现已入驻企业65家,直接吸纳就业人数2850余人,间接提供岗位1万余个。标准化一期厂房已入驻企业15家,厂房出租率为92.2%,即将完工的二期标准化厂房已签约进驻12家企业,厂房出租率为81.6%。
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正以实际行动践行“为营商环境添翼,为服务企业赋能”的承诺,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